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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 息县闾河港口码头整改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河南省· (略) )(http://**.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息财磋商-2024-11-2 | |||||||||||||||
2、项目名称: (略) 息县闾河港口码头整改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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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编制《淮河息县闾河口港口论证报告(整改方案)》和《息县闾 (略) 造船厂防洪评价报告》。 5.2资金来源:政府资金,已落实 5.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行业最新规定,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5.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包; |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股东及出资息)】; 4.2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五、资格证明材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12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河南省· (略) )(http://**.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会员系统。 | |||||||||||||||
3.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会员系统后, (略) 上提示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操作程 (略) (略) 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竞争性磋商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 (略)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 (略) (河南省· (略) )(http://**.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略)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YTF格式)。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第一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河南省息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 (略) 址为http//http://**.cn/BidOpening,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 (略) (略) 网站首页—下载中心—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5.监督部门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股 地 址:息县谯楼街48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6-#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略) (略) 系统升级,请各投标单位在新系统中重新入库,再下载招标文件。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略) | |||||||||||||||
地址:河南省息县北大街149号 | |||||||||||||||
联系人:何先生 | |||||||||||||||
联系方式:037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新 (略) | |||||||||||||||
地址:河南自 (略) (略) (郑东) (略) 80号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803室 | |||||||||||||||
联系人:杨女士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