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运维服务品类部-装备公司增强性热塑性塑料复合管(RTP管)及其耗材采购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 注 |
1 | 装备公司增强性热塑性塑料复合管(RTP管)及其耗材采购专有协议 | 装备公司增强性热塑性塑料复合管(RTP管)及其耗材采购专有协议 | 2024年10月 | 一、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信誉要求: 1.申请人不得是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2020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5.申请人在《中国 (略) 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6.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议阶段 (略) 站查询的, (略) 站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响应文件中未明确要求 (略) 站查询的,以响应文件为准。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确保其产品符合买方采购技术要求书和订单的技术要求以及API SPEC 15S等适用的标准规范的要求。产品在正式交付(最迟在投入使用前)应取得买方指定的第三方船级社(如CCS、DNV、BV)的产品认证证书。产品设计、材料选择、生产制造、检验测试、运输交付等过程及产品船级社认证过程中相关的过程资料和文件(如方案、计划、报告、证书等)应由卖方存档,当买方需要时卖方应向其提供副本。 3.2、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如API Q1和/或ISO 9001。 3.3、申请人应提供增强材料RTP管有效期内的API SPEC 15S会标认证证书。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运维服务品类部)
2024年10月15日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随着越来越多的海管接近或超过服役设计年限,内腐蚀程度高,但产量压力大、维修费用有限,迫切需要低成本、高效率的RTP管穿插修复技术,对增强性热塑性塑料复合管(RTP管)及其耗 (略) 场需求。
中海油(天津) (略) (以下简称“管道公司”或“买方”)负责开展海底管道RTP管内穿插修复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因业务开展需求,需向具备生产条件的制造商(以下简称“卖方”)购置RTP管及其耗材。
二、需求一览表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及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点 | 备注 |
1 | 增强性热塑性塑料管 | 芳纶增强 DN100 | #米 | 买方具体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 | 买方具体订单要求的交付地点 | 1、详细技术参数和要求以买方具体订单要求为准; 2、双扣中间接头须附带适用于穿插安装施工防护用的填充环和护套; 3、相关物资在正式交付前须提供合格证;在正式交付或投入使用前须取得买方认可的第三方船级社的认证证书; 4、须提供配套的RTP管安装和使用操作手册、双扣中间接头和端部扣压接头装配作业指导书; 5、如若买方要求,须提供现场安装和使用技术指导。 |
2 | 双扣中间接头 | DN100,625合金 | 120件 | |||
3 | 端部扣压接头 | DN100,625合金 | 8件 | |||
4 | RTP管包装金属托盘 | 直径约4.5米 | 64件 | |||
5 | R (略) 监测短节 | 芳纶增强 DN100 | 6套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范/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协议:
API Spec Q1 石油天然气行业制造类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
API Spec 15S 可盘卷增强塑料管线管,第3版
API RP 15SIH 可盘卷增强塑料 (略) 置与安装推荐规范
API RP 15SA 可盘卷增强塑料管线管完整性管理推荐规范
API RP 17B 柔性管推荐规范
ASTM D1598恒定内压条件下塑料管失效时间的测试方法
ASTM D1599塑料管、管道和配件短时水压失效压力的测试方法
ASTM D2412 平行板加载法确定塑料管抗外压能力的测试方法
ASTM D2444 用落锤法测定热塑性塑料管和配件耐冲击性的测试方法
ASTM D2924 玻璃钢(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管抗外压性能的测试方法
ASTM D2992-18 玻璃钢(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管和配件静水压力或压力设计基数的测试方法
ASTM D746 用冲击法测定塑料及弹性材料的脆化温度的标准试验方法
ASTM D885 由人造有机纤维制作的轮胎帘子线、轮胎帘布和工业长纱线的标准试验方法
ASTM D2256 用单纱方法测定纱线抗拉特性的标准试验方法
ASTM D2565 户外用塑料氙灯曝露试验标准测试方法
ASTM D3350 聚#烯塑料管和配件材料规范
ASTM D4000 给定塑料材料的标准分类系统
ASTM D7269 芳纶纱线拉伸性测试的试验方法
ASTM E739 线性或线性化的应力寿命(S-N)及应变寿命(ε-N)疲劳试验数据的统计分析标准规程
ISO 1167-1 流体输送用热塑性塑料管、配件和组件——抗内部压力的测定——第 1 部分:一般方法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ISO # 石油与天然气工业——用于石油与天然气生产中含有 H2S 环境的材料
ISO # 对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一般要求
ISO/IEC # 一致性评估——各类检查机构的运行要求
ISO/IEC # 一致性评估——产品、工艺和服务认证机构的要求
ASME BPVC 第 4 部分 焊接和钎焊规范
ASTM A370 钢制品力学性能试验的标准试验方法和定义
ASTM A751 钢制品化学分析的试验方法、规程和术语
ISO #-1 石油、石化和天然气工业——与石油和天然气生产相关介质接触的非金属材料——第 1 部分:热塑性塑料
ISO #-2 石油、石化和天然气工业——与石油和天然气生产相关介质接触的非金属材料——第2部分:弹性体
ISO/TS # 石油、石化和天然气工业——行业专用质量管理体系——产品服务供应组织要求
NACE MR0175 石油和天然气工业——用于石油与天然气生产中含有H2S环境的材料
NACE TM0177 金属在含H2S环境中抗硫化物应力开裂和应力腐蚀开裂的实验室试验方法
NORSOK M-710 非金属密封材料和卖方的资格鉴定
四、设计/使用条件 4.1 设计要求卖方应根据买方专有协议和订单中的技术要求,对增强性热塑性塑料管、双扣中间接头和端部接头等进行针对性设计,提供设计报告作为证明材料,并通过买方和/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船级社审核。
4.2 到货/安装或使用地点买方订单中要求的交付地点( (略) 上)。
4.3 作业环境要求卖方交付的增强性热塑性塑料管、双扣中间接头、端部扣压接头、R (略) 监测短节应满足买方订单要求的安装和使用环境条件,输送介质一般为油气田产出物(原油、天然气、生产水或其混合物),服役外部环境一般为加有缓蚀剂、杀菌剂和/或除氧剂等防腐蚀类药剂的海水、 (略) 理后的生产水。
卖方交付的增强性热塑性塑料管、双扣中间接头、端部扣压接头、R (略) 监测短节的设计温度、最大允许操作压力、最小抗拉强度、短期静液压爆破压力等具体性能参数要求,以买方具体订单的技术要求为准。
五、技术要求 5.1 总体要求卖方应确保其产品符合买方采购技术要求书和订单的技术要求以及API SPEC 15S等适用的标准规范的要求。产品在正式交付(最迟在投入使用前)应取得买方指定的第三方船级社(如CCS、DNV、BV)的产品认证证书。买方应提供产品设计、材料选择、生产制造、检验测试、运输交付等过程及产品船级社认证过程中相关的资料、记录和文件(如方案、计划、报告、证书等)。
5.2 材料1.1.1 5.2.1 材料选择
卖方应对增强性热塑性塑料管原材料的选择和供应负责,应提供原材料选择报告和/或材料评定试验报告以确保满足买方使用和安装技术要求。
1.1.2 5.2.2 材料要求
5.2.2.1 内衬层
内衬层应采用HDPE(等级PE100)混配料。
单根RTP管的内衬层应持续挤出成型,不应采用对接焊。内衬层包含对接焊的,焊接过程、产品认证以及质量控制应按API SPEC 15S的相关要求执行。
内衬层制造应不得使用任何回用料。
经认证的RTP管,未经买方许可,内衬层不得进行变更。
5.2.2.2 增强层
增强层应采用螺旋缠绕的芳纶纤维增强复合带,缠绕的同时应进行加热,形成增强层与相邻结构层热熔粘接的粘接型RTP管。
芳纶纤维增强复合带应采用对位芳纶加捻线绳和不低于MDPE(等级PE80)混配料为原材料。除色母外,芳纶纤维增强复合带生产过程中不得加入其它助剂。
单根芳纶纤维增强复合带应持续挤出成型,不得进行线绳对接。增强层包含线绳接头的,线绳对接过程、产品认证以及质量控制应按API SPEC 15S的相关要求执行。
增强层制造应不得使用任何回用料。
芳纶加捻线绳应符合书面的技术要求的规定。技术要求中应包括对线绳的短期断裂强力、线密度以及捻度的相关要求。
经认证的RTP管,未经买方许可,增强层不得进行变更。
5.2.2.3 抗拉层
抗拉层应采用对位芳纶加捻线绳为原材料。
单根RTP管的抗拉层应持续复合成型,不得进行线绳对接。抗拉层包含线绳接头的,线绳对接过程、产品认证以及质量控制应按API SPEC 15S的相关要求执行。
抗拉层制造应不得使用任何回用料。
芳纶加捻线绳应符合书面的技术要求的规定。技术要求中应包括对线绳的短期断裂强力、线密度以及捻度的相关要求。
经认证的增强性热塑性塑料管(RTP管),未经买方许可,抗拉层不得进行变更。
5.2.2.4 外管材料
外管应采用HDPE(等级PE100)混配料。
外管制造应不得使用任何回用料。
经认证的RTP管,未经买方许可,外管不得进行变更。
5.2.2.5 端部接头与中间接头
端部接头与中间接头应采用金属扣压工艺(通过金属变形咬合管材的过程)装配。
端部接头与中间接头应采用镍基合金N#材质。
制造接头的材料应符合书面的规范或适用的工业标准,而且应在买方规定的工作条件下保持其功能。只能应用经过评定的接头。端部接头与中间接头制造过程中需要焊 (略) 理的,焊接工艺应经过评定,且焊 (略) 理应符合相关的要求。
5.3 工艺和质量保证要求1.1.3 5.3.1 总体要求
卖方应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如API Q1和/或ISO 9001。
卖方应具备以芳纶为增强材料的增强性热塑性塑料管(RTP管)的API SPEC 15S的API会标认证。
1.1.4 5.3.2 聚#烯
聚#烯材料应由原材料卖方提供材料满足标准要求的合格证或由卖方通过试验并形成文件证明材料符合规范要求。买方有权独立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聚#烯材料和性能复验。
聚#烯挤出应按卖方的书面的工艺规程进行。工艺规程应经过买方和/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船级社批准并包含关键工艺参数的设定值及其范围。
1.1.5 5.3.3 增强材料
应对每批芳纶纤维线绳进行试验以验证其符合材料规范的要求。当芳纶纤维线绳供应商提供合格证时,合格证中应包括每项试验的实测值。买方有权独立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增强材料和性能复验。
增强带制造应按卖方的书面的工艺规程进行。工艺规程应经过买方和/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船级社批准并包含关键工艺参数的设定值及其范围。
1.1.6 5.3.4 接头
接头采用外包加工的,应按经买方和/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船级社批准的图纸和技术要求执行。
接头制造涉及焊 (略) 理的,应按经买方和/或其认可的第三方船级社评定认证的工艺实施。
买方有权独立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接头材料和性能复验。
接头交付时,至少应提供以下质量证明文件:
—合格证;
—材质报告或材质复验报告;
—材料机械性能试验报告或复验报告;
—无损检测报告;
—水压试验报告;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1.1.7 5.3.5 RTP管质量保证试验
增强性热塑性塑料管(RTP管)出厂前应按买方和/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船级社批准的试验程序和方案进行100%的FAT水压试验。
5.4 尺寸和公差要求DN100抗拉RTP管的内径应在93mm至100mm之间,外径应在128mm至135mm之间。单根长度不得小于400m,具体以买方订单的技术要求为准。
卖方应以文件形式规定RTP管(含双扣中间接头、端部扣压接头、R (略) 监测短节)的尺寸及其公差,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增强复合带的带宽和厚度;
—内衬层平均外径、内径及壁厚;
—RTP管平均外径及壁厚。
制造过程中应按经买方和/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船级社批准的检验程序和方法对上述尺寸进行抽样检验。
六、检测和试验卖方应依据API SEPC 15S标准规范要求制定涵盖原材料验证、产品型式试验、出厂验收试验等完整的试验程序和方案,经买方和/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船级社批准后进行试验,试验程序和方法应满足相关的标准规范要求,买方有权进行试验测试过程见证和结果数据审核,卖方应提供相应的测试数据或试验报告文件。
七、标识、包装、运输和存储 7.1 货物标识7.1.1 管材标识
7.1.1.1 一般规定
RTP管外表面上应印有下列信息:
a) API SPEC 15S;
b) 卖方名称或商标;
c) 生产地址和生产日期;
d) 管材公称尺寸;
e) 管材NPR;
f) 最高允许工作温度MAOT;
g)管材连续长度;
h) 产品代号。
允许调整或增加其它标识。
7.1.1.2 其他要求
以下准则适用于所有要求的标识:
a) 标识间隔不超过1米;
b) 最小字体高度为6mm;
c) 保持清晰可见。
7.1.2 接头标识
7.1.2.1 中间接头标识
中间接头表面应标注以下信息:
a) 卖方名称或商标;
b) 出厂日期;
c) 接头公称尺寸;
d)接头材质;
e)产品代号。
允许调整或增加其它标识。
7.1.2.2 端部接头标识
端部接头表面应标注以下信息:
a) 卖方名称或商标;
b) 出厂日期;
c) 接头公称尺寸;
d)接头材质;
e)法兰压力等级(如有法兰的话);
f)产品代号。
允许调整或增加其它标识。
7.2 包装(1)卖方应按相关运输和仓储要求进行货物包装,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
(2)包装制作应以满足货物运输和装卸时不损坏为准,货物应捆扎固定,任何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损坏均由卖方负责;
(3)如果货物送至买方时已经破损,买方有权拒收货物,产生的损失由卖方负责;
(4)货物随带文件:合格证、发货清单等;
(5)除非另有要求,否则卖方负责回收包装物。卖方回收包装物的回收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可以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但买方对卖方不能完全回收包装物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运输(1)货物运输方式:汽车、轮船等方式,运输途中安全由卖方负责;
(2)卖方运输车辆等交通工具应复合买方管理要求,卖方应配合买方对货物进行验收;
(3)卖方需提前联系买方,确定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产生的运输费用,由卖方负责;
(4)卖方应制定货物运输方案,经卖方批准后方可进行货物运输。
7.4 存储货物贮存在常温、干燥、通风、无直射阳光远 (略) 。
八、技术文件(1)卖方应提供证明产品符合买方技术要求的合格证和/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船级社证书。
产品合格证应包括以下文件或信息:
a) 公称尺寸,包括:
①管内径;
②管外径;
③每单位长度的管材重量(包括空管和注满水);
④现场接头尺寸(外径、长度、现场接头规格);
b) 产品(含接头)各层使用的材料说明;
c) 最低允许工作温度(LAOT);
d) 最高允许工作温度(MAOT);
e) 现场接头安装或维护运行期间允许的最低和最高温度;
f) 公称压力等级(NPR);
g) 带和不带接头的最大允许安装轴向拉伸载荷;
h) 工作、搬运和盘绕 MBR;
i) 从每个连接件或端部连接到直管的最小要求长度;
如果买方需要,还应提供以下信息:
a) 最大允许外部载荷;
b) 管道热膨胀系数;
c) 内压(最高 1.5 倍的公称压力等级)下的轴向伸长或收缩率和可能产生的相关载荷。
(2)安装和搬运手册(如买方要求)
(3)操作指南(如买方要求):
a) 循环压力操作指南;
b) 化学相容性;
c) 快速升压和泄压指南;
d) 清管;
e) 防冻和冻结
f) 加热或移除冰或水合物塞;
g) 耐火和火灾后修复标准;
h) 可能积聚的渗透气体(例如在管壁、通气孔、环形管中等)和相关的危害治理;
i) 石蜡积聚;
j) 目视在线检查(如适用);
k) 用于维护或完整性管理的水压测试建议;
l) 重复盘绕(如允许)。
(4)卖方应提供RTP管的FAT水压试验试验报告以及接头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5)原材料和评定型式试验报告
卖方应提供证明产品符合买方技术要求的原材料和评定型式试验报告,以供有需要时查阅。
(6)记录保存
卖方应保存记录至少10年,包括生产记录、证书、检验和质量保证试验文件等在内的与产品生产制造、检验测试、运输交付等相关的所有文件。
九、工作进度、监造和现场验收(1)生产进度
卖方需在收到订单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告知买方供货时间节点,并得到买方确认后,以不晚于此时间节点进行供货。
若由于卖方原因导致无法如期供货,卖方需及时提出申请,说明理由,若买方同意延期,则按照约定时间进行供货。
卖方应指派专人负责,提供货物的供货进度计划,并阶段性向买方汇报供货动态,随时保持信息沟通。
(2)监造
买方有权指派监理到 (略) 进行货物的监造,卖方应无条件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若监理人员发现货物不合格,有权停止货物生产,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负责。
(3)验收
货物验收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货物,同时提供发货清单和合格证。卖方提供的货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a)外观目测检查应光滑、无明显缺陷;
b)几何尺寸、技术参数应满足采购技术要求。
卖方保证,买方使用本批次货物不会引起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若有,卖方应当将涉及货物供货清单表中的货物的侵权或货物质量的诉争及时书面通知相关方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十、技术服务与售后服务(1)安装、调试技术指导要求
在产品安装、调试和服役运行阶段如需要,卖方服务工程师应携带必要的工机具到现场或远程提供技术指导。
(2)技术联络与响应
当货物在质保期间发生故障时,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48小时内派出合格的技术工程师到达买方指定地点进行维修或更换,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保密要求
1)除非法律法规、政府机关另行强制要求,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买方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亦不得将该等信息用于与项目无关的用途。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内容;买方提供的与本采办有关的任何技术信息、图纸、样本、资料等;买方提供的或卖方获得的与项目或买方有关的任何技术和商务信息。
2)一方违反保密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或采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该方还应赔偿因违约行为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HSE要求
a)卖方至少应提供如下QHSE相关材料:
①提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证明文件;
②具备全员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
③提供法人/主要负责人批准的QHSE管理体系制度,第三方体系认证证书;
④提供与业务相匹配的资质证书、经验和业绩证明材料;
⑤提供主要人员的资格证书、与投标业务类似行业工作经历;
⑥提供近三年是否涉及QHSE相 (略) 罚/诉讼记录的证明文件;
⑦提供近三年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b)劳保用品配备及入场要求:
①卖方到买方指定场地,应配备本单位统一的、符合中国海油作业场所标准的劳保用品;
②卖方人员到买方指定场地提供技术指导,应具备场地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③卖方人员到买方指定场地提供技术指导所携带的工机具,应符合作业场所的要求。
十一、质量保证(1)质保期为18个月,自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并安装完毕实际服役使用之日起计算,质保金3%。
(2)货物符合合同和服务委托单规定的技术、规范、质量、设计、标准、规格、材料、计算、参数、性能值、数据等要求,性能稳定、可靠,达到承诺的性能保证值,不存在任何缺陷;
(3)货物采用先进技术制造,具备优良的制造工艺和水平,其设计和制造不存在任何缺陷;
(4)货物是崭新、从未使用过的货物,其材质不存在任何缺陷;
(5)到货验收不合格,无条件退货,并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全部货物资料和技术资料清晰完整、准确,并能够满足货物的设计、检验、安装、现场调试、性能测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如货物资料和技术资料欠完整、正确、清晰,或不能满足货物的设计、安装、现场调试、性能测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或存在其它缺陷,卖方应当立即纠正该等缺陷,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资料和技术资料,并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
(7)买方在质保期届满后三十(30)日内发出货物缺陷通知,视为在质保期内发出的有效通知;
(8)除非法律法规、政府机关另行强制要求,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买方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亦不得将该等信息用于与项目无关的用途。
(9)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任何工作和交付的工作成果符合基础资料、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和规范要求,并对工作成果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提交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要求,买方有权拒绝接受,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纠正或重新实施相关工作,并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十二、其他要求
(1)技术联系人:王海锋,联系电话:#,邮箱:*@*ttp://**。
(2)其他特殊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