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略) 关于撤回、撤销、注销、吊销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普卫健党组议〔2023〕8号文件规定及诊所法人自愿,普安云民内科诊所向我局提出撤销诊所备案申请,现依法予以撤销。撤销诊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诊所名称:普安云民内科诊所
备案编号:MAC6HHRR*D2192
执业地点:普安县新店镇中学路76号
法定代表人:雷海林
主要负责人:雷海林
自公告之日起,以上诊所不得以被撤销诊所名义开展业务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普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