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桑珠 (略)
公 告
(2023)藏0202执恢144号
本院定于2023年12月25日10时至2024年02月23日10时止(变卖)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公开变卖涉案财产,(法院主页网址:http://**)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
财产 | (略) 桑珠孜区齐拉路1号江林楚溪南苑27栋1单元604号房产 |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59470元 | 加价幅度:5000元 |
财产所在位置 | (略) 桑珠孜区齐拉路1号江林楚溪南苑27栋1单元604号 | |
实勘地址 | (略) 桑珠孜区齐拉路1号江林楚溪南苑27栋1单元6-4号 | |
权利人 | 被执行人(个人所有) | |
房屋用途 | 住宅 | |
房屋户型 | 2室2厅1厨2卫1阳台 | |
房屋朝向 | 南 | |
房屋总楼层 | 6 | |
房屋所在楼层 | 6 | |
房屋占有情况 | 空置 | |
建筑结构 | 钢筋混凝土 | |
建筑面积 | 108.62㎡ | |
装修装饰 | 有装修 | |
建成年代 | 约2021年 | |
财产权利限制情况 | 已查封 | |
特别说明: | 1.拍卖标的物 (略) 桑珠孜区齐拉路1号江林楚溪南苑27栋1单元604号实地查勘坐 (略) 桑珠孜区齐拉路1号江林楚溪南苑27栋1单元6-4号 2.该标的为拆迁安置房尚未办理备案登记及权属证书。 3.具体标的物状况描述详见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3)第XZ-10270号》,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 4.未标明的 (略) 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意向竞买人请务必前往现场查看。 |
一、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 本院已委托国众联资产评估土 (略) 对上述标的物进行评估,上述标的物的评估最终价格为291.12万元。该公司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23)第XZ-10270》号评估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 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依法依规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买受人收到裁定书之日起2 (略) 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权属异议: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 (略) 联系。
4.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本次 (略) 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变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6.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当地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标的物属于其他地区的住宅按照当地购房政策自行核实购买资格。
特别提醒:
淘宝网司 (略) 对该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 (略) 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 (略) 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变卖时间,并将此变卖公告张贴于变卖财产显眼处。
五、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意向竞买人均可报名交费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3年12月2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若为合伙购买,应在2023年12月2 (略) 提交合伙购买手续。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六、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 (略) 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略) 桑珠 (略) 执行局案款,开户行:中国 (略) 桑珠孜支行,账号:*2264】。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八、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有权裁定重新变卖( (略) 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已经缴纳的保证金5.947万元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 (略) 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 (略) 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 (略) 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12月06日起至 2023年12月18日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咨询电话:0891-*、*
监督电话: 0892-*(本座机只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标的物咨询)
联系地址: 西藏自治区桑珠 (略)
桑珠 (略)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