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城北片区城南片区2023-2026 (略) 场化项目 |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清扫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07日 11:3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6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8月04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韦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2-* | ||
采购单位 | (略) 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人民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工07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诚华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滨江北路288号裕达大厦办公12层0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韦工 0772-* | ||
附件: | |||
附件1 | 更正公告.pdf | ||
附件2 | (定稿) (略) 城北片区城南片区2023-2026 (略) 场化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x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BZC2023-G3-*-GXC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城北片区城南片区2023-2026 (略) 场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四)技术商务要求1标段1.1技术要求服务需求一览表,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服务内容及要求 |
2.车辆最低配置要求:≥85辆 (1)洗扫车≥10辆(总质量≥18吨,需≥6辆为投标人自有) (2)洗扫车≥5辆(总质量≥7吨,需≥3辆为投标人自有); (3)洒水车(清洗车)≥10辆(总质量≥18吨,需≥6辆为投标人自有); (4)高炮抑尘车≥2辆(总质量≥18吨,需≥1辆为投标人自有); (5)人行道扫地车(扫路机)≥13辆(全部为投标人自有车辆) (6)垃圾收集电动车≥45辆(全部为投标人自有车辆) 4.本项目投入的所有车辆必须满足采购需求,投标文件中非自有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或承诺书,其中自有车辆产权人均为投标人(或 (略) )所有,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行驶证且清楚可辩(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原件核查),如 (略) 的设备, (略) 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主管)部 (略) (略) 关系的证明文件。以及车辆配置一览表(包含但不限于车辆名称、数量和年限)。 | (三)拟投入项目人员及设备要求 2.车辆最低配置要求:≥85辆 (1)洗扫车≥10辆(总质量≥18吨) (2)洗扫车≥5辆(总质量≥7吨); (3)洒水车(清洗车)≥10辆(总质量≥18吨); (4)高炮抑尘车≥2辆(总质量≥18吨); (5)人行道扫地车(扫路机)≥13辆 (6)垃圾收集电动车≥45辆 4.本项目所投入的车辆必须满足采购需求,所投入车辆可为投标人自有或者租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中①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行驶证且清楚可辩(新车未上牌的提供购车发票即可);②租赁的车辆须提供购置发票、行驶证和租赁合同且清楚可辩(新车未上牌的提供购车发票和租赁合同即可);③ (略) (略) 的, (略) (略) 关系的证明文件;④人行道扫地车(扫路机)、垃圾收集电动车提供车辆购置发票;⑤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原件核查。 |
2 |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四)技术商务要求2标段2.1技术要求服务需求一览表,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服务内容及要求 | (三)拟投入项目人员及设备要求 2.车辆最低配置要求:≥65辆 (1)洗扫车≥10辆(总质量≥18吨,需≥6辆为投标人自有); (2)洗扫车≥3辆(总质量≥7吨,需≥2辆为投标人自有); (3)洒水车(清洗车)≥8辆(总质量≥18吨,需≥5辆为投标人自有); (4)高炮抑尘车≥4辆(总质量≥18吨,需≥2辆为投标人自有); (5)人行道扫地车(扫路机)≥10辆,全部为投标人自有车辆) (6)垃圾收集电动车≥30辆(全部为投标人自有车辆) 4.本项目投入的所有车辆必须满足采购需求,投标文件中非自有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或承诺书,其中自有车辆产权人均为投标人(或 (略) )所有,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行驶证且清楚可辩(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原件核查),如 (略) 的设备, (略) 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主管)部 (略) (略) 关系的证明文件。以及车辆配置一览表(包含但不限于车辆名称、数量和年限)。 | (三)拟投入项目人员及设备要求 2.车辆最低配置要求:≥65辆 (1)洗扫车≥10辆(总质量≥18吨); (2)洗扫车≥3辆(总质量≥7吨); (3)洒水车(清洗车)≥8辆(总质量≥18吨); (4)高炮抑尘车≥4辆(总质量≥18吨); (5)人行道扫地车(扫路机)≥10辆; (6)垃圾收集电动车≥30辆; 4.本项目所投入的车辆必须满足采购需求,所投入车辆可为投标人自有或者租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中①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行驶证且清楚可辩(新车未上牌的提供购车发票即可);②租赁的车辆须提供购置发票、行驶证和租赁合同且清楚可辩(新车未上牌的提供购车发票和租赁合同即可);③ (略) (略) 的, (略) (略) 关系的证明文件;④人行道扫地车(扫路机)、垃圾收集电动车提供车辆购置发票;⑤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原件核查。 |
3 | 第三节 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1标段) | 2技术分(满分60分) (6)设施、设备、装备配置分 (满分30分) (1)总质量≥18吨的洗扫车(10辆,需≥6辆为投标人自有):满足采购需求得7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3年,加0.3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5年且>3年,加0.15分,最多加3分。(满分10分); (2)总质量≥7吨的洗扫车(5辆,需≥3辆为投标人自有):满足采购需求得2.1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3年,加0.18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5年且>3年,加0.09分,最多加0.9分。(满分3分); (3)总质量≥18吨的洒水车(清洗车)(10辆,需≥6辆为投标人自有):满足采购需求得5.6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3年,加0.24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5年且>3年,加0.12分,最多加2.4分。(满分8分); (4)总质量≥18吨的高炮抑尘车(2辆,需≥1辆为投标人自有):满足采购需求得3.5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3年,加0.75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5年且>3年,加0.38分,最多加1.5分。(满分5分); (5)人行道扫地车(扫路机)(13辆,全部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满足采购需求得1.4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3年,加0.05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5年且>3年,加0.02分,最多加0.6分。(满分2分); (6)垃圾收集电动车(45辆,全部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满足采购需求得1.4分;每自有1辆为小型电动密闭式的加0.03分(满分2分)。 注:本项目的设备、车辆均不能低于采购人需要的标准;投标文件中非自有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或承诺书,其中自有车辆产权人均为投标人(或 (略) )所有,自有车辆须提供设备配置一览表、车辆设备购置发票和行驶证证明等,清晰体现设备名称和数量(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原件核查);机动车需体现发动机号和车架号,人行道扫地车(扫路机)需体现电机号或提供购买发票。如 (略) 的设备, (略) 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主管)部 (略) (略) 关系的证明文件。以上相关证明需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2技术分(满分60分) (6)设施、设备、装备配置分 (满分30分) (1)总质量≥18吨的洗扫车(10辆):满足采购需求得7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3年,加0.3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5年且>3年,加0.15分,最多加3分。(满分10分); (2)总质量≥7吨的洗扫车(5辆):满足采购需求得2.1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3年,加0.18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5年且>3年,加0.09分,最多加0.9分。(满分3分); (3)总质量≥18吨的洒水车(清洗车)(10辆):满足采购需求得5.6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3年,加0.24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5年且>3年,加0.12分,最多加2.4分。(满分8分); (4)总质量≥18吨的高炮抑尘车(2辆):满足采购需求得3.5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3年,加0.75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5年且>3年,加0.38分,最多加1.5分。(满分5分); (5)人行道扫地车(扫路机)(13辆):满足采购需求得1.4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3年,加0.05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5年且>3年,加0.02分,最多加0.6分。(满分2分); (6)垃圾收集电动车(45辆):满足采购需求得1.4分;每有1辆为小型电动密闭式的加0.03分(满分2分)。 注:本项目所投入的车辆必须满足采购需求,所投入车辆可为投标人自有或者租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中①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行驶证且清楚可辩(新车未上牌的提供购车发票即可);②租赁的车辆须提供购置发票、行驶证和租赁合同且清楚可辩(新车未上牌的提供购车发票和租赁合同即可);③ (略) (略) 的, (略) (略) 关系的证明文件;④人行道扫地车(扫路机)、垃圾收集电动车提供车辆购置发票;⑤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原件核查。 |
4 | 第三节 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2标段) | 2技术分(满分60分) (6)设施、设备、装备配置分 (满分30分) (1)总质量≥18吨的洗扫车(10辆,需≥6辆为投标人自有):满足采购需求得7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3年,加0.3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5年且>3年,加0.15分,最多加3分。(满分10分); (2)总质量≥7吨的洗扫车(3辆,需≥2辆为投标人自有):满足采购需求得2.1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3年,加0.3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5年且>3年,加0.15分,最多加0.9分。(满分3分); (3)总质量≥18吨的洒水车(清洗车)(8辆,需≥5辆为投标人自有):满足采购需求得5.6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3年,加0.3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5年且>3年,加0.15分,最多加2.4分。(满分8分); (4)总质量≥18吨的高炮抑尘车(4辆,需≥2辆为投标人自有):满足采购需求得3.5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3年,加0.38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5年且>3年,加0.19分,最多加1.5分。(满分5分); (5)人行道扫地车(扫路机)(10辆,全部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满足采购需求得1.4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3年,加0.06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5年且>3年,加0.03分,最多加0.6分。(满分2分); (6)垃圾收集电动车(30辆,全部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满足采购需求得1.4分;每自有1辆为小型电动密闭式的加0.03分(满分2分)。 注:本项目的设备、车辆均不能低于采购人需要的标准;投标文件中非自有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或承诺书,其中自有车辆产权人均为投标人(或 (略) )所有,自有车辆须提供设备配置一览表、车辆设备购置发票和行驶证证明等,清晰体现设备名称和数量(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原件核查);机动车需体现发动机号和车架号,人行道扫地车(扫路机)需体现电机号或提供购买发票。如 (略) 的设备, (略) 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主管)部 (略) (略) 关系的证明文件。以上相关证明需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2技术分(满分60分) (6)设施、设备、装备配置分 (满分30分) (1)总质量≥18吨的洗扫车(10辆):满足采购需求得7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3年,加0.3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5年且>3年,加0.15分,最多加3分。(满分10分); (2)总质量≥7吨的洗扫车(3辆):满足采购需求得2.1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3年,加0.3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5年且>3年,加0.15分,最多加0.9分。(满分3分); (3)总质量≥18吨的洒水车(清洗车)(8辆):满足采购需求得5.6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3年,加0.3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5年且>3年,加0.15分,最多加2.4分。(满分8分); (4)总质量≥18吨的高炮抑尘车(4辆):满足采购需求得3.5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3年,加0.38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5年且>3年,加0.19分,最多加1.5分。(满分5分); (5)人行道扫地车(扫路机)(10辆):满足采购需求得1.4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3年,加0.06分;每有1辆车的车龄≤5年且>3年,加0.03分,最多加0.6分。(满分2分); (6)垃圾收集电动车(30辆):满足采购需求得1.4分;每有1辆为小型电动密闭式的加0.03分(满分2分)。 注:本项目所投入的车辆必须满足采购需求,所投入车辆可为投标人自有或者租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中①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行驶证且清楚可辩(新车未上牌的提供购车发票即可);②租赁的车辆须提供购置发票、行驶证和租赁合同且清楚可辩(新车未上牌的提供购车发票和租赁合同即可);③ (略) (略) 的, (略) (略) 关系的证明文件;④人行道扫地车(扫路机)、垃圾收集电动车提供车辆购置发票;⑤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原件核查。 |
5 | 第三节 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1、2标段) | 3商务分(满分30分) 1、企业综合能力(满分2分) 投标人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获得三证齐全得2分。(以上证书其认证范围不包含清扫保洁类的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以上证书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或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查询认证。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管理团队人员配置数量。(满分4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得1分(承诺拟投入相关岗位人员数量即可);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承诺拟投入相关岗位人员数量即可),得1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15人,得1分(承诺拟投入相关岗位人员数量即可); 4)拟投入本项目的质量监督员10人,得1分(承诺拟投入相关岗位人员数量即可)。 (2)承诺作业人员满足采购需求最低配置要求得4分。(满分4分) 3、投标人业绩(满分15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担过清扫保洁类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12个月的1个项目得7分;每多提供一项业绩加0.5分,最多加8分(每项业绩不重复计分)。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要提供:①服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中标后提供原件备查);②政府采购中标公告官方网站截图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4、投标人信誉(满分5分) 2020年以来获得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每一年度得2.5分,最高5分(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截图)。 | 3商务分(满分30分) 1、企业综合能力(满分3分) 投标人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获得三证齐全得3分。(以上证书其认证范围不包含清扫保洁类的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以上证书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或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查询认证。 2、人员配置方案分 (满分12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管理团队人员配置数量。(满分8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得2分(承诺拟投入相关岗位人员数量即可);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承诺拟投入相关岗位人员数量即可),得2分; 3)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15人,得2分(承诺拟投入相关岗位人员数量即可); 4)拟投入本项目的质量监督员10人,得2分(承诺拟投入相关岗位人员数量即可)。 (2)承诺作业人员满足采购需求最低配置要求得4分。(满分4分) 3、投标人业绩(满分15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担过清扫保洁类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12个月的1个项目得6分;每多提供一项业绩加1分,最多加9分(每项业绩不重复计分)。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要提供:①服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中标后提供原件备查);②政府采购中标公告官方网站截图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4、此项删除 |
6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3.1技术文件组成 3、拟投入设备情况; | 13.1技术文件组成 3、拟投入设备车辆为自有或是已租赁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7 |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8 投标保证金金额 备注: 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 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 (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 ,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 标保证金。 4.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5.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 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 18 投标保证金金额 备注: 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 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 (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 ,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 标保证金。 4.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5.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 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其他严重扰乱政府采购程序的;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8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正文 | 一 、总则 8.4 采购人应该在中标公告中公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招标文件;中标单位业绩等内容。 | 一 、总则 8.4采购人应该在中标公告中公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招标文件;中标单位业绩;投入设备车辆为自有或是已租赁的证明等材料。 |
9 |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四)技术商务要求1/2标段1.1/2.1技术要求 | 1.2/2.2商务要求 1.2.6.5/2.2.6.5中标人在配备人员、机械设备、办公点等时,不得少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少配备数,最终配备数量以投标人响应数量为准。中标合同签订15日内,采购人现场核验,中标人未按承诺投入人员设备的,则自动终止合同。中标人在合同期内,须随时接受采购人对以上配备投入情况检查。 | 1.2/2.2商务要求 1.2.6.5/2.2.6.5中标人在配备人员、机械设备、办公点等时,不得少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少配备数,最终配备数量以投标人响应数量为准。签订合同之前5日内,采购人对中标人投入的车辆设备进行现场首次核验,中标人提供的车辆设备与响应文件承诺不一致的,采购人将结果反馈给代理机构按程序处理;中标合同签订15日内,采购人现场二次核验,中标人未按承诺投入车辆设备的,则自动终止合同。中标人在合同期内,须随时接受采购人对以上配备投入情况检查。 |
10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采购计划有变,需重新调整采购计划,现需进行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2023年8月23日10时00分 |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局
地址: (略) 人民路8号
联系方式:陈工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诚华 (略)
地 址: (略) 滨江北路288号裕达大厦办公12层08号
联系方式:韦工 0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电 话: 0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