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诊所的备案申请。近期受理了4家诊所的备案申请,经审核,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备案条件,我局同意其诊所备案申请。现将诊所备案信息公开,便于社会查询、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备案诊所名称 | 诊所地址 | 主要负责人 | 备案编号 | 诊疗科目 | 备案日期 |
1 | 清原冯树清内科诊所 | 清原镇北中街13-1-103 | 冯树清 | PDY*D2192 | 内科 | 2024年4月1日 |
2 | 清原那学莉内科诊所 | 清原镇新村街龙呈金湾25- (略) | 那学莉 | PDY*D2192 | 内科 | 2024年4月1日 |
3 | 清原王铭宇外科诊所 | 清原镇金台北苑1 (略) | 王铭宇 | PDY*D2192 | 外科 | 2024年4月9日 |
4 | 清原韩波内科诊所 | 清原镇浑河新区易和广场二期3-3 | 韩波 | PDY*D2192 | 内科 | 2024年4月15日 |
如有疑议请向清原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反映,联系电话024-*。
清原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