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24年9月23日拟对中大金石朗和(杭州)护理院有限公司岱山分公司护理院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大金石朗和(杭州) (略) 岱山 (略) 项目 | 岱山县东 (略) 18号 | 中大金石朗和(杭州) (略) 岱山分公司 | (略) 大楼于2023年建成,由中大金石郎和(杭州) (略) 岱山分公司运营,计划提供疗养服务, (略) 床位88张. | 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站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 | 废气:污水站废气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UV催化光解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与医疗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医疗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南侧 (略) (略) ; 噪声:合理布局,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适当隔声、减振、消声降噪措施; 固废:医疗废物、危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 (略) 再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高 (略) 250号四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