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略) 位于汶河之滨、五岳泰山之南, (略) 境内良 (略) 属港澳台独资企业,由原新汶 (略) 良庄煤矿煤泥热电厂改制而来,公司占地面积22亩,总资产23728万元。总装机容量27MW,建设规模为三炉二机,即3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汽轮机(1台15MW,1台12MW)、 2台发电机(1台15000KW,1台12000KW),是省经贸委批准建设的以燃烧煤泥为主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先后获得资源综合利用认证企业、三级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市级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公司设有生产技术科、安全培训科、环保计量科、财务科四个职能科室,锅炉车间、汽机车间、电气车间、燃料车间、化学水车间、检修车间六个生产车间,脱硫和输灰两个专业。公司年发电能力20000万kWh,热力生产能力*GJ。年正常工作时间为 365 天,实行三班八小时工作制。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处置情况
2.1废气
主要为锅炉烟气和石灰石仓粉尘。锅炉烟气产生总量为 * 万 Nm3/a,经电袋复合除尘+炉外脱硫+SNCR 脱硝,烟尘排放浓度<20mg/m3,平均排放浓度 17mg/m3,排放总量 27.2t/a;SO2 排放浓度<100mg/m3(折算后),平均排放浓度 89mg/m3,排放总量 142.4t/a;NOx 排放浓度<200mg/m3,平均排放浓度 180mg/m3,排放总量 288t/a。石灰石粉仓产生的粉尘经配套除尘器净化处理,除尘效率 99%,外排粉尘浓度15.7mg/m3,排放量 0.48t/a,满足《 (略) 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 2 标准要求。
2.2废水
现有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风机、泵及射水箱的冷却水(1000m3/d)、锅炉定排连排水(30m3/d)、反渗透浓缩水及冲洗水(200m3/d)、脱硫废水(80.4m3/d)、离子交换树脂再生酸碱废水(1.4m3/d)、循环冷却水排污水(200m3/d)、生活污水 (5m3/d)。
风机、泵及射水箱冷却水收集后入循环水池循环利用;脱硫废水含有高浓度COD 和 NaSO4,进入废液回收池,加入煤泥中混合,送入锅炉燃烧,不外排;锅炉定排连排水、反渗透浓缩水及冲洗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中和处理后的离子交换再生酸碱废水 (略) 所属洗煤厂、砖厂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中 CODcr 浓度约 250~350mg/l,属于可生化性污水,并入良庄矿污水处理系统,送新汶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外排柴汶河。公司废水排放总量 1825m3/a。
2.3噪声
现有工程主要噪声源为引风机、送风机、碎煤机、给水泵、机炉放空管瞬时排汽、发电机、汽轮机、冷却塔等,噪声级一般在 80~110dB(A)之间。 (略) 环境监测站例行监测资料,公司厂界噪声昼间<60dB(A),夜间<50dB(A),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2.4固废
现有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锅炉炉渣、炉灰(除尘器除下的粉煤灰、炉膛排灰等)、办公生活垃圾等。炉灰产生量为 56753t/a,炉灰通过气力输灰系统输送灰库进行筛选分类,然后用罐车罐装后运送至水泥厂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锅炉炉渣产生量为 5700t/a,通过汽运送水泥厂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脱硫石膏产生量 12080t/a,含水率约 10%,作为建材原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54t/a,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无害化处理。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
(略) 位于汶河之滨、五岳泰山之南, (略) 境内良 (略) 属港澳台独资企业,由原新汶 (略) 良庄煤矿煤泥热电厂改制而来,公司占地面积22亩,总资产23728万元。总装机容量27MW,建设规模为三炉二机,即3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汽轮机(1台15MW,1台12MW)、 2台发电机(1台15000KW,1台12000KW),是省经贸委批准建设的以燃烧煤泥为主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先后获得资源综合利用认证企业、三级安全标准化发电企业、市级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公司设有生产技术科、安全培训科、环保计量科、财务科四个职能科室,锅炉车间、汽机车间、电气车间、燃料车间、化学水车间、检修车间六个生产车间,脱硫和输灰两个专业。公司年发电能力20000万kWh,热力生产能力*GJ。年正常工作时间为 365 天,实行三班八小时工作制。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处置情况
2.1废气
主要为锅炉烟气和石灰石仓粉尘。锅炉烟气产生总量为 * 万 Nm3/a,经电袋复合除尘+炉外脱硫+SNCR 脱硝,烟尘排放浓度<20mg/m3,平均排放浓度 17mg/m3,排放总量 27.2t/a;SO2 排放浓度<100mg/m3(折算后),平均排放浓度 89mg/m3,排放总量 142.4t/a;NOx 排放浓度<200mg/m3,平均排放浓度 180mg/m3,排放总量 288t/a。石灰石粉仓产生的粉尘经配套除尘器净化处理,除尘效率 99%,外排粉尘浓度15.7mg/m3,排放量 0.48t/a,满足《 (略) 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 2 标准要求。
2.2废水
现有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风机、泵及射水箱的冷却水(1000m3/d)、锅炉定排连排水(30m3/d)、反渗透浓缩水及冲洗水(200m3/d)、脱硫废水(80.4m3/d)、离子交换树脂再生酸碱废水(1.4m3/d)、循环冷却水排污水(200m3/d)、生活污水 (5m3/d)。
风机、泵及射水箱冷却水收集后入循环水池循环利用;脱硫废水含有高浓度COD 和 NaSO4,进入废液回收池,加入煤泥中混合,送入锅炉燃烧,不外排;锅炉定排连排水、反渗透浓缩水及冲洗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中和处理后的离子交换再生酸碱废水 (略) 所属洗煤厂、砖厂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中 CODcr 浓度约 250~350mg/l,属于可生化性污水,并入良庄矿污水处理系统,送新汶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外排柴汶河。公司废水排放总量 1825m3/a。
2.3噪声
现有工程主要噪声源为引风机、送风机、碎煤机、给水泵、机炉放空管瞬时排汽、发电机、汽轮机、冷却塔等,噪声级一般在 80~110dB(A)之间。 (略) 环境监测站例行监测资料,公司厂界噪声昼间<60dB(A),夜间<50dB(A),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2.4固废
现有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锅炉炉渣、炉灰(除尘器除下的粉煤灰、炉膛排灰等)、办公生活垃圾等。炉灰产生量为 56753t/a,炉灰通过气力输灰系统输送灰库进行筛选分类,然后用罐车罐装后运送至水泥厂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锅炉炉渣产生量为 5700t/a,通过汽运送水泥厂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脱硫石膏产生量 12080t/a,含水率约 10%,作为建材原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54t/a,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无害化处理。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
三、方案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