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 (略) 超高清4K神经内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 (略) 超高清4K神经内镜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超高清4K成像系统招标参数,带★部分为必须满足的参数要求。
A必要条件描述
超高清4K成像系统至少包括并不限于以下主要组成部分:
1、 (略) 模块,1台
2、超高清摄像头模块,1台
3、超高清摄像头 ,1个
4、冷光源系统 ,1套
5、4K医用监视器,1台
6、医用台车,1台
7、内窥镜,1条
(略) 参数:
1、★输出分辨率不小于3840x2160,逐行扫描。
2、图像色域范围BT. 2020、BT. 709。
3、★集成图文工作站功能,可术中记录1920x1080 pixels全高清录像及3840x2160 pixels超高清图片。
4、★主机 (略) (略) 图像信号,进行标准画面与增强画面进行同屏对比显示。
5、★ (略) 双镜联合,两幅不同内镜图像在同一显示器分屏显示。
6、可根据手术需要,动态调节画面亮度,暗处增亮,并降低反光。
7、至少2种腔镜光 (略) 理模式,可提高对血管的辨识度。
8、术野画面至少5级亮度可调。
9、术野画面至少3倍电子放大功能,7级可调,具备自适应缩放功能。
10、 术野画面可实现上下、左右及180°翻转功能。
11、通过摄像头可操控手术设备,如气腹机,电子调光冷光源,并可实现与一体化手术室无缝连接。
12、具有技术过时保护:其模块具有兼容性、可升级
13、可通过摄像头、键盘多种方式控制录像,拍照。
C超高清摄像头参数:
1、★采集像素:摄像头像素不小于3840 x 2160。
2、重量210g,握持轻便。
3、全数字化摄像头,图像在摄像头端完成 (略) 理,全程数字化影像传输。
4、可实现通过摄像头按键控制气腹机,冷光源。
5、摄像头2个按键可设置不少于4种快捷键,可预设功能至少包括术野录像、拍照、打印、亮度、色彩调节白平衡。
6、电气安全:医用设备电气安全CF-1类,可应用于心脏设备。
D冷光源系统参数:
1、色温:≥ 6000K
2、LED灯泡,寿命≥*小时;
、3灯泡寿命预警功能
4、具有SCB集总控制功能,可实现光源亮度自动调节
5、具有待机键,可一键开启或关闭照明
6、触摸面板设计,方便显示与控制;
7、安全等级:CF级,对电击防护程度高,漏电流控制严格,可用于心脏相关内窥镜手术;
8、纤维导光束,直径≥4.8 mm,长度≥ 250cm。数量:1
E4K医用监视器参数:
1、32寸医用级4K 监视器
2、分辨率不低于3840 x 2160,宽高比16:9;
3、色域:BT. 2020/ BT. 709;
4、视角:178°/ 178°;
5、支持多种3D图像输入格式,包括逐行、上下格式;
6、输入信号:DP、12G-SDI、HDMI 2.0、HDMI 1.4、DVI(×2);
7、输出信号:12G-SDI、DVI(×2);
F内窥镜参数:
1、 0°内窥镜,直视式,广角,外径≤4.0mm,工作长度≥180mm,可高温高压消毒,带光纤接口,数量1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日内供货及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产设备制造商提供、进口设备无需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代理商提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9日16时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4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 (略) 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 (略) 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存储、邮件加密文件等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 (略) 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医科大学 (略)
地 址: (略) (略) 人民街五段2号
联系方式: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三段20-37号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26.com
开户行:中国 (略) 沈阳南湖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盛礼、庞峭均、吴凡
电 话: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