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延新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
(略) 1725弄业主委员会、上海 (略) :
(略) 街道延新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立项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解决居民的“急、难、愁”问题,改善群众的居住环境,结合实施小区雨污混接改造,我局原则同意该区域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立项,同时由上海 (略) 作为实施单位。工程定为1个项目,地址为: (略) 1725弄1-8、11-12、14-15、17-23、25-31号, (略) 164-178(双)号,建筑面积*.98平方米,请你单位按规定到我局办理项目信息报送等相关手续。
二、本次立项的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实施科目范围为:1、小区坡屋面翻修;2、建筑外立面整治(外墙面粉刷,雨水管及滴水管换新);3、室内公共部位整治(内墙涂料更新,扶手栏杆修缮,公窗更换,公灯换新,单元门及门头整修,门禁修复,信报箱更新等);4、小区附属设施整治(路面 (略) 面,停车划线,小区门头改造,部分围墙整修,沿街房屋明沟盖板换新,新增监 (略) 灯,垃圾厢房修缮,附属用房修缮,非机动车库改造);5、 (略) 改造;6、小区绿化补种;7、其他零星项目。
三、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和工程概算,并经修缮工程财务监理审核确认,总投资2288.*元(建安费为1953.*元),由财政出资,请你单位控制好造价,具体费用按实结算。
望你单位接文后,严格按照《 (略) 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实施工程,按规定开展承发包活动,抓好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及时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档案归缴,遵循“便民、利民、少扰民”原则,做好成本控制,避免重复施工,确保政府出资项目按时、优质完成。
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