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材料采购招标
一、招标主体:
单位名称:河北 (略)
项目名称:高阳县2021年度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工程总承包
物资类别:水泥
二、招标物资及具体要求
1、招标内容:水泥采购。
2、质量(技术)要求:
进场的水泥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方提出的要求,水泥执行GB175-2007、国家标准如有变动的,以供货时现行的最新国家标准为准。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日期:提前2天通知。
2)交货地点:高阳县167个村。
3)与货物相关的单证:送货单。
四、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五、货物验收、结算及支付
1、货物运输至*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方应按照*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方承担。
2、物资包装应牢固,并按不同类型、规格分别妥善包装。每个包装应注明产品名称、表板树种和厚度、类别、等级、厂名、商标、幅面尺寸、数量、产品标准号等验收标签。包装材料由*方提供,包装费用由*方承担。
3、根据*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4、付款方式及要求:货到开发票付款
六、投标要求
1、报价要求:包含运费、装车费、包装费、卸车费、税率等
2、有下列情况者,做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在《集采供应商名录》内的;
2)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3)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4)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5)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属于信息平台中合格的供应商;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经销商应能及时提供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
4、有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八、定标及签订采购合同
投标人中标后,高阳县2021年度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同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九、本次招标采用云采平台开标。请投标人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云采平台进行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