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 年度 (略) 市机关公务用车保险供应商
疑问答复及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由 (略) (略) 分公司组织的 *** 年度 (略) 市机关公务用车保险供应商(项目编号:LXZFCG-16002),于2016年1月7日 (略) ,现对有关单位提出的疑问统一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略) (略) 支付,该保证金可否由中国平安 (略) (略) 分公司账户支付?
答复:可以。
问题2、保险险别中自燃险赠送,保单不体现
15年6月份保险费改后,自燃险需单独购买,不再是赠送,并在保单中体现。
答复:保险险别中自燃险按要求单独购买。
问题3、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略)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否可以?
答复:可以。
问题4、证明材料需提供
33.1.1 |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
√原件 □复印件 |
(略) 门更换新的营业执照,办理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届时无法提供。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是否可以?
答复:可以。
问题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页“在 (略) 市设有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并有 (略) 所”。
问:分公司未设在 (略) 市,但在 (略) 市设有分支机构,请问 (略) (略) 投标吗?
答复:可以。
问题6、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2页27.2“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其投标无效。
问:是否可以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
答复:可以。
问题7、招标文件32页第十条“保险车辆单方肇事,在保险责任范 (略) 由乙方负责,修理费用由乙方 (略) 直接结算,有关手续(如单位盖章),由甲方提供必要协助。
对确认属于保险责任,单证齐全且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赔款,3日内结案;对3万元以上的赔款,5日内结案。乙方每月向甲方通报一次定点保险的情况,并把当月各单位保险续保或新保的每一辆车的车辆保险单提供给甲方,甲方根据投保车辆数于每季度末将保费拨付乙方。”
问:上述要求 (略) “零现金支付”的相关监管要求相悖。
(略) (略) 执行“零现金”支付。 (略) 在2009年9月下发了《 (略) “零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 (略) 保监发[2009]42号),文件规定,自 * 日起, (略) 有汽车维修企业的赔款权益转让,“赔款资金必须通过转账、电汇(或邮汇)、网银等方式支付到投保人(被保险人) (略) 账户,不得转入保险中介机构、个人代理人、保险公司员工或其它单位账户,不得支付现金及现金支票”。
答复:按照 (略) 《 (略) “零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相关 (略) 。
问题8、问: (略) 项目授权书模板,是否能给提供项目授权书模板或是格式自拟。
答复:格式自拟。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4、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营车辆相关保险业务的资格;
现更改为: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经营车辆相关保险业务的资格;
(略) 文件 (略) 分之一,对各相关投标人均具有同等约束力, (略) 为准。由此为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