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合自然资规公告(2023)18号) 【信息时间: 2023/6/8 阅读次数:】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 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次公告中地块以“标准地”方式出让, (略) 法人,拟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入园入区政策和标准地标准政策,报名时须提交由园区管委会出具项目符合入园入区和标准地条件的审核意见。 三、地块出让要求 ①.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高新区KI3-2-2、经开区J2307和蜀山区SG*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40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年税收不得低于30万元/亩;包河区BH12-20-01地块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50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年税收不得低于50万元/亩,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照约定税收差额计算,此款由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②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与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③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④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由开发区管委会向竞得人办理土地净地交付手续。 四、竞买申请 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7月1 (略) (略) 场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申请手续,申请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下午16:00(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五、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日期为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2日,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挂牌截止时间是2023年7月12日下午16时止。 2、挂牌地点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略) 场),地址为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西 (略) 场,详情请登 (略) (略) (略) 场网。 六、其它事项 1、各地块挂牌条件详见出让文件。 2、竞得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和不动产登记。 报名联系人:黄远婷0551-* 地块咨询:包河区分局 *振0551-* 高新分局-凌灵0551-* 蜀山分局-王嘉妍 0551-* 经开区-李斌055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二三年六月八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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