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三 (略) 严格对照《 (略)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结合《 (略) 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任务清单》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教育领域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数据及成效
(一)行政许可、处罚全年相关数据、同比变化及主要原因。2024年,我局受理并办结许可事项176件, (略) 罚事项。2023年,受理并办结许可事项172件, (略) 罚事项;对比去年,许可事项受理数和办结数同比增长2.3%,主要原因是民办幼儿园办学终止数增加。2024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为“0”家,成人非学历培训机构5家,文化艺术类56家,体育类1家。结合深化校外培训环境清朗行动专项行动,聚焦学科隐形变异、收费管理、师资队*、广告管控、安全隐患等方面,集中开展大引导、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今年以来,共出动95余人次,巡查各类培训机构(托管)306家次,发现违规开展隐形变异等学科培训5起,移交执法部门 (略) 4起。
(二)已采取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持续开展年度“ (略) +监管”,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跨部门联合抽查。公布《2024年度三门县教育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表》《2024年度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检查计划》,联 (略) 、 (略) 、 (略) 、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共检查5所民办学校,其中高中3所、初中1所、幼儿园1所,内容涉及持证及年检情况、教职工队*建设情况、党组织建设情况、安全卫生管理情况、规范培训行为情况等。
(三)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重大行政行为情况。局层面出台《三 (略) 关于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三教办〔2024〕4号)《关于印发三门县学校食品配送管理办法的通知》(三教〔2024〕118号)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出台《2024年三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并在 (略) 予以公示。
(四)特色亮点工作及经验做法
一是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政策,简化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间,让来办事的群众感受到“更快、更全、更温暖”。
二是积极配合各部门联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制定执法检查具体事项清单,对同一对象的执法检查内容进行整合优化,做到“一次检查、全面诊断、集中治理、一次到位”。
二、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行政许可案件规范化问题。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不规范,在今年1 (略) 教育系统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中,检查发现我县教师资格证认定项目,其中未附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内部审批表承办人未签名,无犯罪记录证明无具体名单。二是教育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面对日益增多的教育监管任务,执法人员数量略显不足,且在执法装备配备方面还存在一定缺口,影响执法工作的高效开展;三是依法行政合力不足。在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下,面对民办幼儿园办园不规范、校外违法违规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行为、教师违反师德师风等方面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及举措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明确职责和任务,齐抓共管,深入推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实现教育系统行政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检查经常化、执法监督制度化。二是加强学。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规范教育行为,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全面提高队*素质和整体水平,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使全县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附件1:2024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24年 (略) 罚情况统计表
附件3:2024年度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4: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 (略)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1
2024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件)
类别 单位 | 申请数 | 受理数 | 准予许可 | 不予许可 | 撤销许可 | 审核转报 | 备注 |
(略) | 176 | 176 | 176 | 0 | 0 | 0 | |
说明:
1.“申请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决定受理的数量。
3.“准予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由本级或上级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数量。
4.“不予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由本级或上级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并在备注说明理由。
5.“撤销许可”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行政机关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数量,并在备注说明理由。
6.“审核转报”为行政许可申请经县(市、区)有关部门初审,经市级有关部门审核上报,由省级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数量。
附件2
2024年 (略) 罚情况统计表(件)
类别 单位 | 处罚程序 | 处罚种类 | 罚没款数额 | 行刑衔接 | 复议情况 | 诉讼情况 | ||||||||||||||
简易程序 | 普通程序 | 合计 | 警告通报批评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 行政拘留 | 总额(万元) | 行转刑案件数 | 行转刑立案数 | 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数 | 被复议案件数 | 维持数 | 被纠错数 | 调解数 | 被诉讼案件数 | 维持数 | 被纠错数 | 调解数 | |
(略)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全市 |
说明:
1.“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本单位名义作 (略) 罚决定的数量。
2.“处罚种类”单处一个类 (略) 罚的,计入相应 (略) 罚类别;并处两种以 (略) 罚类别的,分别计入相应 (略) 罚类别。
3.“罚没款数额”以万元为单位,包括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变)卖价款。
4.“行转刑案件数”为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数量。
5.“行转刑立案数”为移送的案件中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数量。
6.“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数”为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 (略) 罚案件的数量。
7.“被复议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立案的行政复议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
8.“被诉讼案件数”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际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
附件3
2024年度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次)
类别 单位 | 双随机抽查 | 专项检查 | 即时检查 | 触发式核查 | 日常巡查 | 合计 |
(略) | 5 | 32 | 62 | 1 | 104 | |
说明:行政检查数量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
附件4
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种类 单位 | 行政强制 | 行政确认 | 行政给付 | 行政裁决 | 行政征收 | 行政奖励 | 其他 | 合 计 |
(略)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 | ||||||||
说明:
1.行政强制数量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数量。
2.行政确认、给付、裁决、征收、奖励的数量均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作出相应行政行为决定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