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1 | 年产*片太阳 (略) 纱建设项目 | (略) | 桐乡经济开发区视觉物联创新中心10号楼 | 杭州 (略) | 年产*片太阳 (略) 纱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废水防治方面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前道清洗废水、后道清洗废水、电铸喷淋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其中生产废水中电铸喷淋废水、后道清洗废水涉及总镍污染物,该股废水通过单独收集后经预处理设施处理后再与其他分类收集的生产废水一起进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 (略) (略) ,纳管废水中pH、总镍污染物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表1间接排放中太湖流域标准限值,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其余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标准,最终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在当地不得另设排污口。 (二)废气防治方面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胶水废气,产生量较小,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防治方面 营运期厂区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 营运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一般废包装、废边角料、废次品、废导电膜、废高温胶带、废过滤材料(纯水制备)、废活性炭(纯水制备)经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包装物、废滤芯(污水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处理)、废过滤材料(槽液过滤)、污泥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危废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