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2023-2024年农村“煤改电”区域集中供暖项目审核认定的函》(运发改价管函〔2023〕100号)和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夏县2023-2024年度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运行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夏政办函〔2024〕22号)文件要求,在2024年11月 (略) 会 (略) 对南大里 (略) “煤改电”区域集中供暖项目的取暖费收取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验收,现将验收情况如下:
1、通过走访调查南大里 (略) 确认的供暖户数为322户;
2、居民收取取暖费为20元/平方米,非居民收取取暖费为23元/平方米;
3、 (略) 对 (略) 的部分困难户的取暖费进行减免或分期收取。
夏县发 (略)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