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 (略) 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略) 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其他基本情况 名称 (略) 集副食品内铺D1 计量单位 个 所在地 (略) 集副食品内铺 型号 24.3平方米 数量 1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产权证正在进行审批流程。 2、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3.内 (略) 场创建要求以及消防规定,不可使用明火和产生油烟。 4.管理服务费(含空调费)根据房屋测绘面积收取,协议按11个月签,标准为(略)/㎡/天,缴纳租金的同时一次性缴纳。 5.项目成交当天现场签约,签约时间截止17:00。 6.项目成交后由嘉兴农产品交易 (略) (略) (略) (略) 签订租赁合同。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联系人 姜经理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泰坤国际大厦7楼707室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65.00 元/平方米/月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65元/平方米/月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否 租金支付要求 在签约当天或次日缴清租金,租金一年一缴。
出租用途 商业(除餐饮、娱乐和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不允许的用途外)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依照 (略) 理条款实施。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4.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服务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6.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 7.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8.承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当天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约当天或第二天缴清租金及管理服务费,项目成交后未签约的或未按时缴费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9.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0.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1、产权证正在进行审批流程。 12、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13.内 (略) 场创建要求以及消防规定,不可使用明火和产生油烟。 14.管理服务费(含空调费)根据房屋测绘面积收取,协议按11个月签,标准为(略)/㎡/天,缴纳租金的同时一次性缴纳。 15.项目成交当天现场签约,签约时间截止17:00。 16.项目成交后由嘉兴农产品交易 (略) (略) (略) (略) 签订租赁合同。
租期 35个月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3.已签约外铺和内铺的承租方不再享有副食品剩余内铺报名竞价权; 4.外铺和内铺项目成交后自动放弃的,不再具有副食品剩余内铺报名竞价权。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 (略) 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价权或承租权,同时扣除保证金。 (1)未按时参加竞价的; (2)项目成交后当天未完成签约的; (3)签约后未按时缴清租金等相关费用的; (4)若承租方是荷花堤临时交易点承租户,但未在规定期限前完成荷花堤临时交易点搬迁的。 (5)项目成交后严禁承租方私下转租、转让或私下交换,一旦发现此类行为的将取消其承租权,同时扣除保证金(如确实有特殊情况要对承租方进行变更的,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经营)。 3.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 (略) (略) 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同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视作履约保证金,依照签署的合同约 (略) 理。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 (一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 (略) 络竞价(一次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 特别事项约定.docx 租赁合同(样稿).docx 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网络报价).docx 实地勘察证明(出租) .docx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范女士 电话 0573-(略)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略) 基金小镇信德园21号楼19楼1911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