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9月30日 | |
索引号: | *70U/2022-*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30日 | |
发文字号: | 浦发改经发〔2022〕51号 |
浦北县张黄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批复浦北县张黄镇张黄大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广西 (略) 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城镇化建设,美化集镇,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原则同意浦北县张黄镇张黄大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浦北县张黄镇张黄大道建设项目(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209-*-04-01-*)
三、建设地点:浦北县张黄镇集镇。
四、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一)道路工程:铺设张 (略) 长350米,红线宽40.0m, (略) 布置,横断面组成为:3.0m(人行道)+4.5m (非机动车道)+1.5m(绿化带)+10.75m(0.25+3×3.5)(机动车道)+0.5m+10.75m(0.25+3 ×3.5)(机动车道)+1.5m(绿化带)+4.5m(非机动车道)+3.0m(人行道)=40.0m。
(二)给排水工程: (略) 单侧布置雨水管350m; (略) 单侧布置污水管350m。
(三)供电 (略) 工程:预埋电力及通信管沟350米。
(四)照明工程: (略) 双侧布置12/8 (略) 灯,间隔32米,共布置22盏。
(五)绿化工程:人行道树池绿化面积为150平方米;绿化带绿化面积为1050㎡。
(六)交通工程:交通标线633.8㎡,交通标志5套。
五、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
六、请严格按照附件的招标事项意见表以及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七、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土建工程费用为466.*元,安装费用为6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61.*元,预备费用为29.*元。资金筹措方案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
请据此批复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严格落实绿色建筑设计要求,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严禁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举债建设的规定,项目初步设计经评估后报我局审批。
附件:招标事项意见表
(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浦北县纪委监委驻浦北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招标事项意见表
项目名称:浦北县张黄镇张黄大道建设项目
项目业主:浦北县张黄镇人民政府
招标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造价(万元)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2.67 | |||||||
设计 | √ | 13.91 | |||||||
建安工程 | √ | √ | √ | 533.01 | |||||
监理 | √ | 13.30 | |||||||
设备购置 | |||||||||
其它 | √ | 61.11 | |||||||
情况说明: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相关规定,建安工程达到公开招标的标准,必须公开招标,勘察、设计、监理均没有达到公开本工程招标基本情况,可以不公开招标,表中其他费用(项目用地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保险费、环评、可研、评估等前期费用)不形成有效竞争,因此不采用招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