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试验设备外送计量检校服务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试验设备外送计量检校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LSXYC-F4005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
2024年9月至2025年11月通过计量机构现场检校和送计量机构检校完成相应设备计量检校。包括大型设备、系统用压力(温度)表、传感器、安全阀、量具等共计356台(个)。
(二)相关说明及要求
1.计量完毕后出具符合国家要求的计量检校报告(或计量证书)并附详细计量数据,出具报告时间为计量有效期前5个工作日;
2.服务商保证每年至少2次来现场计量,对于不能现场计量的设备由服务商带回或由我部邮寄至服务商进行计量,服务商承担设备运输费用和其它一切费用,确保我部设备在校检有效期内完成计量检校工作;
3.服务商应派遣具有相关检验检测资质和岗位资格证书的计量人员进行计量工作,在计量过程中,若由于不正规的计量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和其他损失,由服务商负责。
4.采购周期及交货地点
采购周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成交后与服务供应商后签订为期2年的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设备计量单价固定,如第2年服务内容超过本合同约定范围,**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合同款结算以实际计量情况为准。
交货地点: (略) (略) (详细地址咨询联系人)。
5.最高限价:9.*元
6.成交办法:满足服务要求的最低价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供应商应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和CNAS计量检测资质,经营范围能满足本项目涉及设备的计量服务。
(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8月13日至08月19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申领地点: (略) (略) (详细地址咨询联系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中国计量认证(CMA)和CNAS计量检测资质证明;
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五)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 申领方式
线上领取。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资料每页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项目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将以邮件的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报价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报名资料。项目联系人邮箱:*@*63.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08月20日08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14时30分。
(三)报价地点: (略) (略) (详细地址咨询联系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0日14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 (略) (略) (详细地址咨询联系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工移动电话:*
联系人:李工 移动电话:*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工
移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