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城区排涝整治工程材料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城区排涝整治工程材料检测服务的潜在供应 (略) (略) (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钟财采备[2024]-066号
3、项目名称: (略) 城区排涝整治工程材料检测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
6、最高限价:*元
7、采购需求: (略) 及所涉材料提供检测服务,并出具检测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与施工同步,提交正式报告后服务结束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如为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1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http://**)
3、方式:
(1)供应 (略) (略) (http://**)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 (略) 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
(2) (略) (略) (http://**)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4月1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略) (http://**)进行上传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4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http://**)(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1)中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监狱企业: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绿色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
(5)信息安全产品:根据《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2021年版)》,支持该目录内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参与;
(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执行《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宏信 (略) 提出质疑。
3、本公告同时在湖北省 (略) (http://www.ccgp-http://**/) (略) (略) (http://**)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略) 17号
联系方式:余金融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宏信 (略)
地 址: (略) (略) 17号
联系方式:07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红娇
电 话:0724-*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