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余垃圾协同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处置资源化利用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江津区先锋镇双宝秀庄五社半山和堰塘湾处,调查面积9460.18m2(约14.19亩), (略) 餐厨垃圾处理场, (略) 及荒地,南至荒地, (略) 生活垃圾填埋区,中心坐标:东经 106.*°,北纬29.21848°。
调查地块2001年11月以前为宅基地、农用地、荒地;2001年12月 (略) (略) 生活垃圾处理厂工业用地,但填埋区、分选区、堆肥区、渗滤液处理区均建于地块外,地块内历史变化情况如下:2001年12月至2003年1月主要因外部垃圾处理厂建设,相邻区域平场、地块内民房拆除、厂区硬化道路建设和临时便道扰动;2003年2月至2010年无明显变化;2011年至2013年为内部平场后修建的河砂中转站;2011年至2016年地块外垃圾处理厂分两期扩建,地块内北侧设置了一处堆土场,用于堆放填埋区库区平整产生多余土石方,留用于后期封场覆土地块,内堆土场面积约7000m2,填方深度3~35.6m,填方量约11.5万m3;2020年至2021年对北侧区域内部平整、将南侧部分简单硬化后用作推土机停放。截止采样之日,南侧为厂区道路,北侧为闲置状态,填有前期填埋区建设产生多余土石方,堆有封场使用的石板;最 (略) 排水管道穿越地块接入渗滤液处理设施,未发生破损情况,地块地面无明显污渍;除生活垃圾外无其他固体废物。
调查地块拟用于厨余垃圾协同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处置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属于工业用地,本次调查按照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初步调查阶段,在调查地块内共布设了15个土壤监测点位,地块外布设了1个土壤对照监测点位,共采集76个土壤样品及10个土壤平行样,土壤检测因子包括GB36600-2018表1中pH、建设用地45项基本因子、石油烃(C10~C40)、敌敌畏、锌、锰、锑、总铬、铍、硒、钡、邻苯二*酸二(2-*基己)酯等;地块内布设了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实际地块内仅有1个点位发现地下水,在地块外上游增设2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实际采集3个地下水样品及2个平行样,地下水检测因子包括pH、石油类、汞、砷、铅、镉、六价铬、铜、镍、锌、总铬、锰、挥发酚、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锑、敌敌畏、苯并(a)芘、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亚硝酸盐、苯酚、苯、*苯、二*苯、*苯、二氯*烷、四氯化碳、总大肠菌群、铍、硒、钡、 铁。
监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各土壤样品中45项基本项目以及pH、石油烃(C10~C40)、GB36600-2018中表2中敌敌畏、锑、铍、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锌、锰、总铬、钡、硒含量均未超过根据HJ25.3-2019推导所得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控制值,但部分点位六价铬、铅、锑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
结合调查与检测结果综合判断,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要求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但不满足第一类用地筛选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