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3-04-07 17:30, (略) 网上 (略) 为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公开选取工程监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中选结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项目业主:饶平县新丰镇人民政府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介服务事项: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投资审批项目否
- 采购项目编码:**
- 服务金额: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根据《饶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饶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饶府规[2021]1号)规定下浮20%作为合同暂定价,送第三方机构进行价格审核,以审核价为准进行支付。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直接选取
- 中选机构名称:
- 指定理由:符合要求。
- 中选机构联系地址:(略) 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三十层A-F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登录后查看)
- 监督举报
- 直接选取说明文件:暂无附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