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1 | 港口污染防治能力提升项目 | (略) 西 (略) 2号 | 三峰靖江港务物流 (略) | 东大(淮安) (略) | 项 (略) 西 (略) 2号,投资*元,在保持原码头功能定位、码头泊位、水工建筑、装卸设备轨距不变的前提下,利用现有长江一座*吨级通用散杂货泊位和焦港内港池两座5000吨级散杂货泊位,建设封闭散货条形大棚1座,购置洗扫车、喷淋系统等生产设备,从事港口污染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建成后,调整部分散货运输品种,增加煤炭吞吐量*吨/年,减少铁矿石吞吐量*吨/年,原散货吞吐能力*吨/年不变。 | (一)认真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选用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低水耗、经济效益高等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禁止使用淘汰类的工艺、设备;加强现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减少资源浪费、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苏环办〔2021〕 80号)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码头装卸废气、转运站废气、堆场装卸及堆存起尘。装船机、卸船机皮带头部应安装密闭罩、转运站转 (略) 设置导料槽、防尘帘等封闭措施以减少扬尘起尘量;转运站和带式输送机须采取封闭式作业,并配套湿式抑尘设施;煤炭、球团等易起尘散货采用封闭式大棚存储并配套自动喷淋系统,铁矿石露天堆场采用喷淋抑尘、 (略) 抑尘; (略) 定期清扫、洒水抑尘,以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颗粒物等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限值。安装粉尘在线监测系统与喷淋系统联动装置,并与当地生态环 (略) ,确保与交通运输(港口)等部门实时共享数据信息。 (三)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排水系统;确保项目装卸等工艺的先进性;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委托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进行接收、 (略) 置,不得自行排放;地面冲洗水、设备冲洗水 (略) 理后,与码头初期雨水、油水分离后的机修废水一 (略) 现 (略)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得排入附近水域。 (四)采取低噪声设备、靠港船舶关闭主机、夜间控制装卸作业等降噪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相关限值。 (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油水、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 (略) 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 (略) 理,并做到日产日清;来往船舶禁止在码头附近水域内排放垃圾,船舶垃圾上岸后由建设单位与所在地环卫部门或具备资质的港口垃圾服务企业签订相关协议,进行及时 (略) 置;船舶垃圾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 (略) 防渗要求,将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化粪池、 (略) 理站、污水 (略) 域划分为重 (略) ,一般固废仓库及其 (略) 域划分为一 (略) ,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按照《报告书》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及演练,落实组织体系、管理制度、设施物资、信息 (略) 域联控(联动)机制等方面措施,提升环境风险预警、 (略) 置能力。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监测和管理工作,制定设备工程检修和维修制度,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 (略) 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环办〔2020〕16号), (略) 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 (略)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 在网站、报纸、公示栏进行了公示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一、公示时间: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电话:0523-* 邮箱:*@*63.com
四、通讯地址: (略) 阳光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2楼 (略) 窗口,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