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凤自然资出告字[2024]1号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面积 (㎡) | 规划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商业 比例 | |||||||
凤2024-1 | 鸡冠山镇宝石山村 | 34429 | 工业 | R≥0.8 | ≥40 | / | / | 50 | 690 | 200 |
注: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各宗地规划设计方案。其它情况以及竞买规定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五、首次参与网上交易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国桢路红房新区20-1号,电话:*、*、*)办理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室(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进行数字证书备案,备案后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网挂系统”),按系统程序步骤操作提交申请。
六、已备案完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可于2024年1月25日9时至2024年2月21日16时通过互联网自行登*网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认购《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再受理。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16时(以银行反馈确认时间为准)。
七、银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子帐号,确认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后,网挂系统将确认其竞买人资格,可以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 2024年2月14日9时至2024年2月23日10时,截止挂牌交易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室(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开标室(一)106会议室。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截止前1小时,竞买人须自行携带保证金交款收据(复印件)、企业公章(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个人小印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备竞价,并确认最终竞得人。法人不能亲自到场的,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本人亲自到场。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室
联 系 人:扈明朗/赵纯 电话: 0415-*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罗晓春 电话:0415-*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丹东银行凤城支行
帐 号:*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