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略) 有限公司于 * 日在中 (略) 、 (略) (略) 、 (略) (略) 上提交的 (略) 市清新区第一中学第二学生食堂承包经营权项目(项目编号: *** SZTCG121) (略) ,因实际情况需要原因, (略) (略) 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招标公告之“五、供应商资格”之“4.具有食 (略) 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修改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
2.招标文件之“ (略) 分、采购项目内容”之“一、采购项目需求书”之“5.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之“5.2、采购人必须配合投标人办理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年审。但一概不负责各类办证费和食品安全卫生检验、工商、 (略) 需的任何费用”修改为“5.2、采购人必须配合投标人办理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年审,但一概不负责各类办证费和食品安全卫生检验、工商、 (略) 需的任何费用”。
3.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 * 日18时正(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 (略) 集中时间延期至 * 日9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截止时间: * 日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略) 市清新区第一中学。
地址: (略) 市清新区清和太道34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略) 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联系人:黄龙飞。
联系电话: ***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黄龙飞。
联系电话: *** 。
特此公告。
发布人: (略)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