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老旧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B#7 | 项目名称 | (略) 老 (略) 更新改造工程 | 标段编号 | B## | 标段名称 | 9 (略) 污水PE管专项采购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B#7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略) 老 (略) 更新改造工程已经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靖发改审【2024】44号《 (略) 发展改革委关 (略) 老 (略) 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2024]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代理为江苏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9 (略) 污水PE管专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地点: (略) 2.2工程规模:大型 2.3工期要求:7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B## | 9 (略) 污水PE管专项采购 | 9 (略) 污水PE管专项采购,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 180.0 | | 2.5付款方式:每批次材料到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付清该批次货款。该批次货款根据中标单价*实际供货数量计算确定。付款前中标人应先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按13%考虑,结算开票税率如与13%不一致的,将按实际开票税率进行调整结算价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必须是PE管生产厂家;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 (略) 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 (略) 住房和 (略) 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 (略) 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7时30分至2024年11月26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略) 7.0; | 5.投标截止时间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 | 6.评标方法 |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货物需求 | 符合第五章“货物需求”的要求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其他 | 无本章3.2.2所列情形之一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4分 技术响应:8分 商务响应:3分 售后服务:10分 供货方案:10分 业绩:5分 注: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服务方案、供货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 95%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是指按本章3.2.4款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3(1) | 投标报价 (64)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为64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4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3(2) | 技术响应(8) | 检测报告 | 投标人提供(依据为国标GB/T#.2-2018《给水用聚#烯(PE)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且检验类别应为型式检验)近三年所投聚#烯(PE)管材不同规格的型式检验报告扫描件,每提供一份合格报告得4分,最高可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型式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 | 2.2.3(3) | 商务响应 (3)分 | 企业实力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注: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证书需在 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2.2.3(4) | 售后服务 (10)分 | 售后服务方案 (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体系、质保期内及质保期满后的服务方案、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服务车辆及服务电话等)进行评审,方案完整严谨、要素齐全的。优得 5 分;良得 3 分; 一般得 1 分;无不得分。 | 培训服务方案 (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内容等)综合评审, 方案完整、内容丰富、可行性高。优得 5 分; 良得 3 分;一般得 1 分;无不得分。 | 2.2.3(5) | 供货方案 (暗标) (10)分 | 供货方案 (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进度、安全、质量等),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能否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等方面进行评分。优得 10 分;良得 7 分;一般得 4 分;无不得分。 | 2.2.3(6) | 业绩 (5)分 | 类似业绩 (5分) | 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满分5分。 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不低于 140 万元的 PE管供货业绩。 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需能反映相关信息,未反映不得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江 (略) 、 (略) (略) 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 (略) | 地址: | (略) (略) 52号 | 地址: | (略) (略) 鼎和 (略) 党群服务中心2楼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q.com | 联系人: | 周先生 | 联系人: | 张女士 | 电话: | | 电话: | # |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 联系人 | | 传真 | | 电话 | | 邮编 |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址 | | 联系人 | | 传真 | | 电话 | | 邮编 |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B#7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略) 老 (略) 更新改造工程已经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靖发改审【2024】44号《 (略) 发展改革委关 (略) 老 (略) 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2024]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代理为江苏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9 (略) 污水PE管专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地点: (略) 2.2工程规模:大型 2.3工期要求:7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B## | 9 (略) 污水PE管专项采购 | 9 (略) 污水PE管专项采购,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 180.0 | | 2.5付款方式:每批次材料到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付清该批次货款。该批次货款根据中标单价*实际供货数量计算确定。付款前中标人应先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按13%考虑,结算开票税率如与13%不一致的,将按实际开票税率进行调整结算价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必须是PE管生产厂家;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 (略) 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 (略) 住房和 (略) 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 (略) 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7时30分至2024年11月26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略) 7.0; | 5.投标截止时间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 | 6.评标方法 |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货物需求 | 符合第五章“货物需求”的要求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其他 | 无本章3.2.2所列情形之一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4分 技术响应:8分 商务响应:3分 售后服务:10分 供货方案:10分 业绩:5分 注: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服务方案、供货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 95%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是指按本章3.2.4款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3(1) | 投标报价 (64)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为64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4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3(2) | 技术响应(8) | 检测报告 | 投标人提供(依据为国标GB/T#.2-2018《给水用聚#烯(PE)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且检验类别应为型式检验)近三年所投聚#烯(PE)管材不同规格的型式检验报告扫描件,每提供一份合格报告得4分,最高可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型式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 | 2.2.3(3) | 商务响应 (3)分 | 企业实力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注: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证书需在 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2.2.3(4) | 售后服务 (10)分 | 售后服务方案 (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体系、质保期内及质保期满后的服务方案、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服务车辆及服务电话等)进行评审,方案完整严谨、要素齐全的。优得 5 分;良得 3 分; 一般得 1 分;无不得分。 | 培训服务方案 (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内容等)综合评审, 方案完整、内容丰富、可行性高。优得 5 分; 良得 3 分;一般得 1 分;无不得分。 | 2.2.3(5) | 供货方案 (暗标) (10)分 | 供货方案 (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进度、安全、质量等),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能否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等方面进行评分。优得 10 分;良得 7 分;一般得 4 分;无不得分。 | 2.2.3(6) | 业绩 (5)分 | 类似业绩 (5分) | 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满分5分。 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不低于 140 万元的 PE管供货业绩。 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需能反映相关信息,未反映不得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江 (略) 、 (略) (略) 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 (略) | 地址: | (略) (略) 52号 | 地址: | (略) (略) 鼎和 (略) 党群服务中心2楼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q.com | 联系人: | 周先生 | 联系人: | 张女士 | 电话: | | 电话: | # | | | 靖江市老旧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B#7 | 项目名称 | (略) 老 (略) 更新改造工程 | 标段编号 | B## | 标段名称 | 9 (略) 污水PE管专项采购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26日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B#7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略) 老 (略) 更新改造工程已经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靖发改审【2024】44号《 (略) 发展改革委关 (略) 老 (略) 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2024]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代理为江苏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9 (略) 污水PE管专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地点: (略) 2.2工程规模:大型 2.3工期要求:7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B## | 9 (略) 污水PE管专项采购 | 9 (略) 污水PE管专项采购,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 180.0 | | 2.5付款方式:每批次材料到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付清该批次货款。该批次货款根据中标单价*实际供货数量计算确定。付款前中标人应先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按13%考虑,结算开票税率如与13%不一致的,将按实际开票税率进行调整结算价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必须是PE管生产厂家;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 (略) 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 (略) 住房和 (略) 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 (略) 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7时30分至2024年11月26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略) 7.0; | 5.投标截止时间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 | 6.评标方法 |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货物需求 | 符合第五章“货物需求”的要求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其他 | 无本章3.2.2所列情形之一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4分 技术响应:8分 商务响应:3分 售后服务:10分 供货方案:10分 业绩:5分 注: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服务方案、供货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 95%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是指按本章3.2.4款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3(1) | 投标报价 (64)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为64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4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3(2) | 技术响应(8) | 检测报告 | 投标人提供(依据为国标GB/T#.2-2018《给水用聚#烯(PE)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且检验类别应为型式检验)近三年所投聚#烯(PE)管材不同规格的型式检验报告扫描件,每提供一份合格报告得4分,最高可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型式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 | 2.2.3(3) | 商务响应 (3)分 | 企业实力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注: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证书需在 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2.2.3(4) | 售后服务 (10)分 | 售后服务方案 (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体系、质保期内及质保期满后的服务方案、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服务车辆及服务电话等)进行评审,方案完整严谨、要素齐全的。优得 5 分;良得 3 分; 一般得 1 分;无不得分。 | 培训服务方案 (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内容等)综合评审, 方案完整、内容丰富、可行性高。优得 5 分; 良得 3 分;一般得 1 分;无不得分。 | 2.2.3(5) | 供货方案 (暗标) (10)分 | 供货方案 (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进度、安全、质量等),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能否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等方面进行评分。优得 10 分;良得 7 分;一般得 4 分;无不得分。 | 2.2.3(6) | 业绩 (5)分 | 类似业绩 (5分) | 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满分5分。 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不低于 140 万元的 PE管供货业绩。 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需能反映相关信息,未反映不得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江 (略) 、 (略) (略) 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 (略) | 地址: | (略) (略) 52号 | 地址: | (略) (略) 鼎和 (略) 党群服务中心2楼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q.com | 联系人: | 周先生 | 联系人: | 张女士 | 电话: | | 电话: | # |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 联系人 | | 传真 | | 电话 | | 邮编 |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址 | | 联系人 | | 传真 | | 电话 | | 邮编 |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B#7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略) 老 (略) 更新改造工程已经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靖发改审【2024】44号《 (略) 发展改革委关 (略) 老 (略) 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2024]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略) ,招标代理为江苏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9 (略) 污水PE管专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地点: (略) 2.2工程规模:大型 2.3工期要求:7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B## | 9 (略) 污水PE管专项采购 | 9 (略) 污水PE管专项采购,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 180.0 | | 2.5付款方式:每批次材料到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付清该批次货款。该批次货款根据中标单价*实际供货数量计算确定。付款前中标人应先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按13%考虑,结算开票税率如与13%不一致的,将按实际开票税率进行调整结算价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必须是PE管生产厂家;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 (略) 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 (略) 住房和 (略) 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 (略) 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7时30分至2024年11月26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略) 7.0; | 5.投标截止时间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 | 6.评标方法 |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货物需求 | 符合第五章“货物需求”的要求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其他 | 无本章3.2.2所列情形之一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4分 技术响应:8分 商务响应:3分 售后服务:10分 供货方案:10分 业绩:5分 注: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服务方案、供货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 95%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是指按本章3.2.4款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3(1) | 投标报价 (64)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为64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4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3(2) | 技术响应(8) | 检测报告 | 投标人提供(依据为国标GB/T#.2-2018《给水用聚#烯(PE)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且检验类别应为型式检验)近三年所投聚#烯(PE)管材不同规格的型式检验报告扫描件,每提供一份合格报告得4分,最高可得8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型式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 | 2.2.3(3) | 商务响应 (3)分 | 企业实力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注: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证书需在 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2.2.3(4) | 售后服务 (10)分 | 售后服务方案 (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体系、质保期内及质保期满后的服务方案、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服务车辆及服务电话等)进行评审,方案完整严谨、要素齐全的。优得 5 分;良得 3 分; 一般得 1 分;无不得分。 | 培训服务方案 (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内容等)综合评审, 方案完整、内容丰富、可行性高。优得 5 分; 良得 3 分;一般得 1 分;无不得分。 | 2.2.3(5) | 供货方案 (暗标) (10)分 | 供货方案 (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进度、安全、质量等),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能否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等方面进行评分。优得 10 分;良得 7 分;一般得 4 分;无不得分。 | 2.2.3(6) | 业绩 (5)分 | 类似业绩 (5分) | 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满分5分。 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不低于 140 万元的 PE管供货业绩。 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需能反映相关信息,未反映不得分)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江 (略) 、 (略) (略) 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 (略) | 地址: | (略) (略) 52号 | 地址: | (略) (略) 鼎和 (略) 党群服务中心2楼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q.com | 联系人: | 周先生 | 联系人: | 张女士 | 电话: | | 电话: | #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相关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