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2024年度阀类密封备件储备替代项目
第二次寻源信息公告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 (略) 采购中心就 (略) 2024年度阀类密封备件储备替代项目进行寻源,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略) 2024年度阀类密封备件储备替代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次主要针对各工厂使用的部分阀类密封备件进行公开寻源。
寻源清单:
序号 | 备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1 | UNIQUE SSV | 6-# |
2 | UNIQUE SSV | 6-# |
3 | UNIQUE SSV | 6-# |
4 | UNIQUE SSV | 6-# |
5 | SSV-W-51-200-N0 | 6-# |
6 | SSV-W-51-210-N0 | 6-# |
7 | SSV-W-51-200-N0 | 6-# |
8 | SSV-W-51-200-NC | 6-# |
9 | SSV-W-51-300-NC | 6-# |
10 | 蝶阀LKB ISO 25 EPDM | 6-# |
11 | 蝶阀LKB ISO 38 EPDM | 6-# |
12 | 蝶阀LKB IS051 EPDM | 6-# |
13 | 蝶阀LKB ISO 63EPDM | 6-# |
14 | 蝶阀LKB IS076 EPDM | 6-# |
15 | 座阀 i-SSV 38 | 6-# |
16 | 座阀i-SSV 51 | 6-# |
17 | 座阀i-SSV 63 | 6-# |
18 | 座阀 i-SSV 76 | 6-# |
19 | 座阀 i-SSV 101 | 6-# |
20 | BC防混阀 | 6-# |
21 | BC防混阀 | 6-# |
22 | BC防混阀 | 6-# |
23 | Unique ISO-63/63 22-90 EPDM BLASTED (LOWER BAL.) (CIP LOWER | 6-# |
24 | Unique ISO-101/101 22-91 EPDM BLASTED (LOWER BAL.) (CIP LOWER | 6-# |
25 | 换向阀i-SSV 38 | 6-# |
26 | 换向阀i-SSV 51 | 6-# |
27 | 换向阀i-SSV63 | 6-# |
28 | 换向阀i-SSV 76 | 6-# |
29 | 换向阀i-SSV 101 | 6-# |
30 | 单项阀 | 6-# |
31 | 单项阀 | 6-# |
32 | 单项阀 | 6-# |
33 | 单项阀 | 6-# |
34 | 单项阀 | 6-# |
35 | 垫圈 | 6-# |
36 | 垫圈 | 6-# |
37 | 垫圈 | 6-# |
38 | 垫圈 | 6-# |
39 | 垫圈 | 6-# |
40 | 垫圈 | 6-# |
41 | 垫圈 | 6-# |
42 | 垫圈 | 6-# |
43 | 垫圈 | 6-# |
44 | 服务套件 | 6-# |
45 | 服务包 | 6-# |
46 | 服务包 | 6-# |
47 | 阀的服务包 | 6-# |
48 | 服务包 | 6-# |
49 | 服务包 | 6-# |
50 | 服务包 | 6-# |
51 | 服务包 | 6-# |
52 | 阀的服务包 | 6-# |
53 | 服务包 | 6-# |
54 | 服务套件 | 6-# |
55 | 泵的服务包 | 6-# |
56 | 备件包 | 6-# |
57 | 机械密封 | 6-# |
58 | 备件包 | 6-# |
59 | 泵的服务包 | 6-# |
60 | 备件包 | 6-# |
61 | 泵的服务包 | 6-# |
62 | 泵的服务包 | 6-# |
63 | 备件包 | 6-# |
64 | 泵的服务包 | 6-# |
65 | 泵的服务包 | 6-# |
66 | 泵的服务包 | 6-# |
67 | 维修包 | 6-# |
68 | 备件包 | 6-# |
69 | 阀密封101 | 6-# |
70 | 阀的备件包 | 6-# |
71 | 维修包 | 6-# |
72 | 服务包 | 6-# |
73 | 维修包 | 6-# |
74 | 服务包 | 6-# |
75 | 水封 | 6-# |
76 | 服务包 | 6-# |
77 | 密封 | 6-# |
78 | 密封 | 6-# |
79 | 密封 | 6-# |
80 | 密封 | 6-# |
81 | 0形环 | 6-# |
82 | 0形环 | 6-# |
83 | 0形环 | 6-# |
84 | 放混阀 | 6-# |
85 | 放混阀 | 6-# |
86 | 0形环 | 6-# |
87 | O型圈 | 6-# |
88 | 整套轴封 | 6-# |
89 | 整套轴封 | 6-# |
90 | 驱动环 | 6-# |
91 | 唇型密封 | 6-# |
92 | 下隔膜片 | 6-# |
93 | 上膜片 | 6-# |
94 | 下隔膜片 | 6-# |
95 | 密封环 | 6-# |
96 | 密封环 | 6-# |
97 | 密封环 | 6-# |
98 | 密封环 | 6-# |
99 | 圈 | 6-# |
100 | 唇型密封 | 6-# |
101 | 唇型密封 | 6-# |
102 | 唇形密封 | 6-# |
103 | 唇型密封 | 6-# |
104 | 唇型密封 | 6-# |
105 | 密封环 | 6-# |
106 | 密封圈 | 6-# |
107 | 密封圈 | 6-# |
108 | 机封 , | 6-# |
109 | 维修包 | 6-# |
110 | 维修包 | 6-# |
111 | 0型圈 " | 6-# |
112 | 0型圈 | 6-# |
113 | 密封圈 | 6-# |
114 | 服务包 | 6-# |
115 | 服务包 | 6-# |
116 | 服务包 | 6-# |
117 | 唇封 | 6-# |
118 | 服务包 | 6-# |
119 | 驱动环 | 6-# |
120 | 服务包 | 6-# |
121 | 服务包 | 6-# |
122 | 服务包 : | 6-# |
123 | 服务包 | 6-# |
124 | 备件包 | 6-# |
125 | 垫圈 | 6-# |
126 | 垫圈 | 6-# |
127 | 板换垫 | 6-# |
128 | 垫圈 | 6-# |
129 | 垫圈 | 6-# |
130 | 密封垫 | 6-# |
131 | 备件包 | 6-# |
132 | 0型圈 | 6-# |
133 | 维修包 | 6-# |
134 | 整套轴封 | 6-# |
135 | 整套轴封 | 6-# |
136 | 密封环 | 6-# |
137 | 静环 | 6-# |
138 | 密封环 | 6-# |
139 | 唇型密封 | 6-# |
140 | 密封环 | 6-# |
141 | 机封 | 6-# |
142 | 密封环 | 6-# |
143 | 密封 | 6-# |
144 | 阀门备件 | 6-# |
145 | 垫圈 | 6-# |
146 | 服务包 | 6-# |
147 | 密封圈 | 6-# |
148 | 密封圈 | 6-# |
149 | 密封 | 6-# |
150 | 垫圈 | 6-# |
151 | 密封 | 6-# |
152 | 密封 | 6-# |
153 | 密封 | 6-# |
154 | 服务包 | 6-# |
155 | 水侧密封条 | 6-# |
156 | 氨侧密封圈 | 6-# |
157 | 水侧接口圈 | 6-# |
158 | 服务包 | 6-# |
159 | 水侧密封条 | 6-# |
160 | 氨侧密封圈 | 6-# |
161 | 水侧接口圈 | 6-# |
162 | 服务包 | 6-# |
163 | 水侧密封条 | 6-# |
164 | 氨侧密封圈 | 6-# |
165 | 水侧接口圈 | 6-# |
166 | 服务包 | 6-# |
167 | 水侧密封条 | 6-# |
168 | 氨侧密封圈 | 6-# |
169 | 水侧接口圈 | 6-# |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注册资金在#元人民币(外币按注册时汇率计算)及以上,有能力提供寻源货物并履行采购内容要求,从事机械设备备件生产制造或销售三年以上(含三年即2021年10月1日前),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3%增值税发票;
(3)投标人须具有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投标人须具有最近1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投标人所提供寻源内容均为正品,所代理品牌具备授权证明资料(贸易商提供)且能提供售后服务,以上均需提供承诺书即可;
(6)投标人须具有在近两年内的密封类备件销售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双方盖章的有效订单类合同2份,需含备件清单,以起始或签订日期为准;
(7)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2023年度正常经营的财务报表或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提供的是年度财务报表则需同时提供税务系统线上截图或盖 (略) 公章的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8)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以上情况的,在通过资格预审的情况下,允许最先报名的投标人参与竞争;
(10)本次寻源不接受多家单位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1)不接受中粮及蒙牛供应商黑名单( (略) 采购招标管理部下发的黑名单为准)的企业参与竞争;
(12)报名人需寻源的169项清单全部响应。
(13)报名人需在报名时明确企业性质,如为设备厂家的备件委托加工企业(需提供委托加工合同)或其它生产加工/销售企业。
(14)报名人如通过资格审核并进入测试环节,需按寻源方测试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备件种类、数量等)免费提供测试备件。
四、报名须知
报名资格文件的组成及顺序按照如下要求提供:
(1)潜在投标人报名信息表(附件1)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附件2);
备注:法定代表人须上传法人证明材料及身份证扫描件,若为被授权人须上传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人近一年内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
(4)提供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3%增值税发票的证明材料;
(5)提供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提供本企业最近1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7)提供寻源内容均为正品,所代理品牌具备授权证明资料(贸易商提供)且能提供售后服务,以上均需提供承诺书即可(附件3);
(8)提供近两年内的密封类备件销售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双方盖章的有效订单类合同2份,需含备件清单,以起始或签订日期为准;
(9)提供2023年度正常经营的财务报表或由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提供的是年度财务报表则需同时提供税务系统线上截图或盖 (略) 公章的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10)提供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证明材料(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并加盖公章);
(11)提供寻源的169项清单全覆盖承诺。
(12)提供企业性质说明,如为设备厂家的备件委托加工企业(需提供委托加工合同)或其它生产加工/销售企业。
(13)保密承诺书(附件4);
(14)告知函(附件5,如为情况二需同步签订《阳光协议》)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上“组成及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如下)*@*engniu.cn 电子邮箱进行审查(过期发送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写清楚报名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以上报名资料需在提交电子版资质文件审核通过后,将审核通过的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邮寄(纸质资料发快递)至报名 (略) ,作为资格审查材料(以上内容必须清晰、易辨认,否则将被视为没有提供有效证件)。
资料邮寄地址: 内蒙 (略) 和林格尔县盛乐 (略) 蒙牛乳业八期采购中心 李海萍收 电话#
资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按时间要求提报的将被拒绝接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五、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7日;
2、资格预审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4日;
六、发布媒体:
(略) (http://**)
(略) (http://**)
(略)
七、采购招标实施方及联系方式:
采购方: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 (略) 采购中心
业务咨询联系人:李海萍
联系方式:#
八、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 (略) 采购招标管理部
异议/ (略) 址:http://**#/home
监 督 人: 薛海燕
联系电话:0471-#/监督人电话:#
电子邮件:*@*engniu.cn
信访举报信息:
举报联系人:张丽娜
举报电话:0471-#
附件:1.潜在投标单位所报标段信息表
2.授权委托书
3.承诺书
4.保密承诺书
5.告知函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1:
潜在投标单位报名信息表
序号 | 潜在投标单位名称 | 标段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地址 |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 投标 人 全 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2024年 月 日
法人身份证正面 | 法人身份证反面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 (略) :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 (略) 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期_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2024年 月 日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材料
(要求:1、 (略) 出具的材料;2、具备本单位名称及授权委托人姓名,近一年)
附件3:
承诺书
1、我司特此保证本项目提供所有货物均为有效正品。
2、 (略) 品牌均具备授权。
3、我司能提供售后服务,有专业人员协助解决质量问题。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
附件4:
保密承诺书
#方: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 (略)
地址: (略) 和林格尔县盛乐 (略)
#方(投标人):
地址:
##双方 (略) 2024年度阀类密封备件储备替代项目拟进行合作,在双方的项目合作过程中,因为工作的特性,双方在日常工作中必然会进行大量的信息交流,双方同意就采购招标、判协商过程中#方提供或#方知悉的机密信息(定义如下)的保护达成一致,并由#方出具本承诺书进行保证。
一、定义
“机密信息”是指#方的任何信息,主要为项目解决方案、流程方案、产品核心文档、数据库字典、 (略) 内部规范文件等,同时也包括但 (略) 、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股东的信息,及其他与产品、样品、产品计划、价格、工艺、技术、研究、开发、发明、服务、客户、市场、软件、硬件、设计、图纸、工程、构造信息、营销或财务相关的信息。机密信息并不包括下述信息:
(一)由#方以书面文件证明:该等信息已于披露之前已由#方所持有;
(二)已公开发表或非因#方作为或不作为的原因,已向公众披露;
(三)已由#方书面同意#方公开;
(四)由#方在未使用该等机密信息的情形下独立开发;
(五)#方从 (略) 合法、正当地取得,且该第三方对该等机密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
二、保密
#方同意仅能根据本承诺书的目的使用#方披露的机密信息。除由#方书面委派执行本承诺书目的而必须知悉该等机密信息的人员,及可能包括在内的董事、主管、合伙人及员工(统称“代表人员”)以外,#方不得将与#方相关的或属于#方所有的机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方不得超出实施目的所允许的必要限度, (略) 复制、摘录和转移任何机密信息。任何机密信息的公布均须得到#方的事先书面同意。#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对#方机密信息保密,避免该等机密信息被不当披露或使用,采取该等措施时应持与保护自身机密信息相同的最高程度的谨慎态度。#方若发现有误用或滥用#方的机密信息的情形时,应及时将该情形书面通知#方。
三、公开
#方或其代表人员 (略) 名称、商号、商标及其他名称用作广告宣传或对外公开。未经#方的事先书面同意,#方或其代表人员不得透露本承诺书及其相关内容,本承诺书第4条“强制性披露”条款所述情形除外。
四、强制性披露
若因法律、法规、法令或其他合法要求,如传票等,在未取得#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方或其受委派执行本承诺书目的或通过某种途径知悉机密信息之人员须披露#方的机密信息时,#方应立即书面通知#方,以便#方能寻求保护或采取其他合理的救济。若未能取得保护令或其他救济措施,#方应仅披露依法应予披露的那部分机密信息,且应尽最大努力确保对该些机密信息采取可靠的保密措施。
五、返还资料
在承诺书目的终止、撤消、完成、被拒绝或以其他方式解除后,根据#方的书面要求,#方应在项目谈判协商终止后的15天内销毁或归还#方提供的所有机密信息。任何形式的机密信息,不论是电子系统记录,如计算机磁盘、光盘、硬盘或软件等或纸质记录,如分析、汇编、论文、翻译或其他由#方准备的文件,#方应按本承诺书条款要求持有或根据#方的要求自行销毁该等机密信息。
六、非授权许可
除为查阅或使用机密信息以达成本承诺书目的之权利外,本承诺书中#方未将专利权、版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项下权利转让给#方,同时也未将#方的机密信息内所含或所属的权利转让给#方。
七、义务限定
本承诺书不得被视作或解释为#方有义务向#方提供任何信息、与#方进行商业交易或签订任何最终协议,除非#方决定向#方提供信息或与其签订与交易有关的最终协议。
八、信息准确性
#方、 (略) 并未就其向#方披露的任何机密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及完整性作出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且对#方、其代表人员或其他使用该等机密信息的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期限
本承诺书中#方之保密义务应自#方收到机密信息之日起五年内持续有效,且不因承诺书目的之达成而终止。
(说明:保密期限请业务按照实际需求进行约定,建议最低期限不得低于五年。)
十、补充条款
(一)合规条款
1、资质合规承诺:#方应确保自身具备经营、签署及履行本合同所需各项授权、证照、批准和资质。#方需向#方提供身份资料及经营内容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方经营需要的各项证照、行政审批文件等)。上述资料如有任何变更,#方应立即向#方书面提交变更后资料。变更资料未经核实前,#方可完全依赖变更前的资料行事,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方自行承担。#方应承担因上述资料错误发送、不清晰、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
2、履约行为合规承诺:#方承诺具有履行本承诺书约定的能力,且履行行为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遵守商业伙伴合规行为准则:#方已阅读、知晓并理 (略) 《商业伙伴合规行为准则》。#方承诺严格遵 (略) 《商业伙伴合规行为准则》的各项规定。如#方违 (略) 《商业伙伴合规行为准则》,#方有权终止与#方的合作,并追究#方的违约责任。
4、合规检查:#方应积极配合#方的合规检查,理解并接受#方对#方的合规管理要求,同意配合合规检查,并不得隐瞒任何可能对#方利益造成影响的信息。
5、劳动用工: #方承诺不雇佣、使用童工,保障其员工的劳动合法权益,不纵容、支持、实施歧视、威胁员工的行为或发布相关言论。
6、知识产权:#方保证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拥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或得到合法有效授权,不存在任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如与任何第三方发生争议或纠纷,#方应立即通知#方,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上述争议或纠纷给#方造成声誉和财产损害的,#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维权费用等。除另有约定外,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成果归【#方】所有。
7、严格约束#方员工及其代理人:#方承诺严格遵守合规承诺条款,若#方员工及#方的代理人或代理机构违反相关承诺即视为#方违反。
8、利益冲突:#方承诺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高管或业务经办人员与# (略) 担任管理人员或关键业务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方承诺与#方的商务合作不会给#方任何人员提供或带来任何不当的商业利益。若出现上述情况,#方应及时书面通知#方,并立即停止业务合作,友好协商赔偿措施。
9、反商业贿赂:#方不得为获得不正当利益或商业机会进行商业贿赂,不对#方及其员工和员工的家庭成员行贿或输送不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物品及就业机会等,同时禁止给予#方员工及其家庭成员不合适的商业礼仪或馈赠,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贵重物品、高价值文化礼品、旅游、考察、高规格接待等。
10、责任承担:如果#方违反前述合规承诺条款,#方有权要求#方承担因此而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2、适用原则:本承诺书中合规条款对#方的要求与承诺书中其他条款不一致的,以对#方要求更高的条款为准。
(二)环境保护
#方应遵守所有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获得法律法规要求的与环境相关的许可证、批准文件和备案;#方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有害废物、废气,在 (略) 置之前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略) 理;#方应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 (略) 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三)附件法律效力条款
本着接受法律上之约束的意向,双方特此同意本承诺书全部附录、附件等均为本承诺书不可分割的部分,共同构成双方就达成的全部承诺书,与本承诺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适用法律
本承诺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承诺书引起或与本承诺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方承担。
(二)向#方所在地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方承担。
(说明:签署主体为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 (略) ,地址 (略) 和林格尔县盛乐 (略) 时,争议解决方式应选择第(二)种方式解决;其他主体签署时应选择第(一)种方式解决。)
十二、违约责任及救济
#方理解并认可,未经#方授权而披露、 (略) 理上述机密信息,从而损害#方权益,#方应 (略) 因#方违约行为对其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及受损一方因调查违约行为而产生的调查费用。
如果#方违反本承诺书的任何规定情形,则#方有权将#方拉入蒙牛供应商黑名单,#方应积极配合#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收回已经泄露的信息。
十三、生效及份数
本承诺书经#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方(投标人名称并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附件5:
告知函
致: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 (略) :
***公司( (略) 名称)于**年**日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并提交下述文件一份:
据此函,同意并告知如下:
我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招标项目之前,已对我公司员工进行背景调查,情况一:我公司员工未包括任 (略) 在职人员亲属(含特定关系人)、离职人员。如若中选,我公司相关服务团队将不会招 (略) 在职人员亲属(含特定关系人)、离职人员。情况二:我公司员工*** (略) 在职人员亲属(含特定关系人)或离职人员,经综合考量评估,该员工对于贵方组织的本次项目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如若中选,该 (略) 服务团队成员;合作期间 (略) 名义 (略) 进行相关业务往来,一经查实,我公司无条件接 (略) 《阳光协议》(见附件)中 (略) 理条款。
公司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附件
阳光协议
#方: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 (略)
#方:
为规范企业经营活动,增强##双方廉洁合作意识,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营造守法经营、阳光诚信的合作氛围,#、#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本协议是《告知函》的附件,应与《告知函》同时签订,共同遵守。
一、基本原则
##双方均理解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反商业贿赂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均理解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受到法律的严惩。
二、双方承诺
#、#双方应共同遵守以下承诺:
1.坚守诚信原则,在合作过程中不以 (略) 人员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不发生舞弊、腐败、欺诈行为。
2.在执行业务合作中,双方均不得采用隐瞒、欺骗等手段侵占另一方财物,或损害另一方其他合法利益。
3.双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方权利、义务
1.若经#方查证#方及其相关人员违反《阳光协议》所约定内容情况属实的,#方将向合作方进行情况通报,要求合作方作出说明,同时可采取减少供货量、暂停业务关系、启动合作观察期、按照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追偿损失)、解除业务合同、列入合作方黑名单等方式进 (略) 理, (略) 理方式可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
2.被# (略) 法定代表人、监事、出资人、联系人、业务对接人,在其他公司担任法人或类似职务或充当类似身份的,该公司视为已被列入黑名单。
3.#方严格禁止其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包括行贿及受贿)行为。如#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本协议第二条第3款规定的任意一种行为,都是违反#方规章制度的,#方有义务将相关情况反馈至#方。#方将依据事实、依法依 (略) 理, (略) 结果通报#方。#方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0471-#
举报邮箱:*@*engniu.cn
邮寄地址:内蒙 (略) 和林格尔盛乐 (略) 蒙牛乳业奶源楼311室 纪委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
(二)#方权利、义务
1.若#方员工存在违反本协议所规定行为的,#方有权拒绝并有义务向#方进行举报。
2.#方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不发生以下行为:
(1)#方在投标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欺骗中标;
(2)#方在投标时存在围标串标;
(3)#方在投标时贿赂、拉拢#方人员;
(4)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的行为。
3.#方保证,在合作过程中,#方的管理人员、股东、项目对接人员与#方项目有关的管理人员或项目对接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共同利益关系。
4.#方保证,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未接受#方离职二年内的管理人员和 (略) 参股、控股或任职。
5.#方保证,在合作过程中,#方(含利益关联方)不得在#方管理人员和关键业务人员的亲属(含特定关系人) (略) 入股或发生有关业务。
6.#方不得与#方人员发生任何形式的财物往来,期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约期间。
7.若##双方依照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可能发生商务性、礼节性的小额礼品互赠,则须在合同中明示,但每一年度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
(三)双方共同义务
##双方有关人员的商业贿赂行为构成犯罪并移交司 (略) 理的,合同各方应积极配合司法 (略) 理。
四、违约责任
#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视为#方违约。
1.若#方向有业务对接关系的#方人员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提供合同约定之外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根据实际情况按以 (略) 理:
--非自然年度累计价值在1000元(含)以上、5000元以下,且涉及#方3人以下的,#方将情况通报#方,要求#方作出说明,同时视情况可以要求#方按照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非自然年度累计价值在1000元(含)以上、5000元以下的,且涉及#方3人(含)以上的,#方将情况通报#方,要求#方作出说明,同时视情况可以要求#方按照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减少#方供货量、暂停业务关系。
--非自然年度累计价值在5000元(含)以上、#元以下,且涉及#方3人以下的,#方将情况通报#方,要求#方作出说明,同时视情况可以要求#方按照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减少#方供货量、暂停业务关系;非自然年度累计价值在5000元(含)以上、#元以下,且涉及#方3人(含)以上的,#方将情况通报#方,要求#方作出说明,同时视情况可以要求#方按照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减少#方供货量、暂停业务关系,并可以将#方列入黑名单。
--非自然年度累计价值在#元(含)以上且涉及#方3人以下,或采用隐瞒、欺骗等手段损害#方利益的,#方将情况通报#方,要求#方作出说明,同时要求#方按照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同时视情况可以减少#方供货量、暂停业务关系,并可以将#方列入黑名单;非自然年度累计价值在#元(含)以上且涉及#方3人(含)以上的,或采用隐瞒、欺骗等手段严重损害#方利益的,#方将情况通报#方,要求#方作出说明,同时要求#方按照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应当将#方列入黑名单。
2.若#方出现第四条“违约责任”第1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列入黑名单”情形后,#方视情况可对#方设立6个月的观察期并要求#方按照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观察期满后经研判决定是否列入黑名单,如#方再次违反或再次被发现违反《阳光协议》的(主动说明情况的除外),#方应当将#方列入黑名单。
3.若#方存在本协议第三条第1款第3项、第三条第2款第2-6项、第四条“违约责任”第1款第三项规定的任意一种行为,#方将以书面通知形式立即解除主合同,将#方列入黑名单,并要求#方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按主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2)无主合同总价款的按照已发生业务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无主合同总价款且暂未发生业务的,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
(3)因主合同解除造成#方其他损失的,按照主合同约定赔偿损失。
(4)如#方未按约定支付违约金,#方同意并认可使用保证金、预付款、应付款等款项冲抵违约金。
(5)若#方积极 (略) 接受商业贿赂人员的,#方可减少或免除相对应的违约金。
上述责任承担方式可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或解除
1.本协议为主合同的补充内容,与主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及主合同终止,本协议仍具有追溯相关责任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生效日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争议解决条款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一致。
七、其他
1.##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内容,对本协议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
2.本协议签订及##双方各自持有份数均与主合同份数保持一致。
(以下无正文)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电话: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