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 (略) 线工 (略) 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项目
补充公告
广州市轨 (略) 线工 (略) 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项目[ (略) :JG2022- *** ],于2022年04月22日开始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补充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一、对招标公告的修改:
1、原招标公告中第五大点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中“2、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为拆除施工内容包含房屋 (略) (略) 分。工程面积约 *** .93平方米,本楼宇拆除包括有 (略) 、 (略) 、 (略) 白云二街1、3号、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17、 (略) 、 (略) 9号楼±0.00以上建筑。其中 (略) ±0.00以上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 (略) ±0.00以上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 (略) 白云二街1、3号±0.00以上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 (略) (略) ±0.00以上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 (略) (略) ±0.00以上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 (略) (略) 17、 (略) ±0.00以上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 (略) 9号±0.00以上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现修改为:“2、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为拆除施工内容包含房屋 (略) (略) 分。工程面积约 *** .93平方米,本楼宇拆除包括有 (略) 、 (略) 、 (略) 白云二街1、3号、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17、 (略) 、 (略) 9号楼±0.00以上建筑。其中 (略) ±0.00以上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 (略) ±0.00以上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 (略) 白云二街1、3号±0.00以上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 (略) (略) ±0.00以上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 (略) (略) ±0.00以上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 (略) (略) 17、 (略) ±0.00以上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 (略) 9号±0.00以上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本项目房屋最高层数为11层”。
2、原招标公告中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中“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现修改为:“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
3、原招标公告中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中“12、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 *** 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现修改为:“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 *** 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重新发布本项目GZZB格式的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2、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31页的“ (略) : *** ” ,详见重新发布本项目GZZB格式的招标文件。
3、原招标文件第42-43页《资格审查表》已进行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一。
4、原招标文件第46-47页《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已进行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二。
5、原招标文件第48页《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已进行修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三。
6、招标文件中增加《危险 (略) 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 (略) 分项工程清单》,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四。
三、重新发布《关于图纸的说明》及前期招标人印章资料,详见附件。
四、开评标时间有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登录广州公 (略) 网站首页——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 (略) 或项目名称查询。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人 (略) (略)
日期:2022年04月22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1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 证明书 | |
2 |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 营业执照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3 | 投标人均持有建 (略) 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4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相关证明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内上传件。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 (略) 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 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
5 | 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 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6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 |
7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
8 |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 | 投标人声明 | |
9 | 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 网上投标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及投标人声明 | |
1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
11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 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 平台内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和人员信息 | |
12 |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视为无效投标 。 | 投标人声明 | |
13 |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 *** 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备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附件二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 评分 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1 | 企业资信 | 5分 | 企业业绩 及获奖情况(1.5分) | 1、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业绩的,每符合1项,得0.3分;最高得0.6分。 2、以上企业业绩中,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奖项的,得0.9分,最高得0.9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
第三方评价(1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5项,得1分;?符合4项,得0.5分;?符合1-3项,得0.2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 |||
财务状况(1分) | 1、投标人2019年、2020年经营状况良好,每年均有盈利,且平均资产负债率: (1)平均资产负债率≤40%,得1分; (2)40%<平均资产负债率≤50%,得0.5分; (3)50%<平均资产负债率≤60%,得0.2分;没有获得或不满足上述条件者的,不得分。 | |||
研发能力(1.5分) | 1、投标人具有专利证书: (1)20项或以上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其中至少有一项为发明专利)的,得1.5分; (2)具有15-20项(不含20项)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其中至少有一项为发明专利)的,得0.7分; (3)具有10-15项(不含15项)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其中至少有一项为发明专利)的,得0.4分; (4)具有10项以下(不含10项)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其中至少有一项为发明专利)的,得0.1分。其余不得分。 | |||
2 | 项目管理 机构 | 10 | 项目负责人(1分) | (1)取得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5年或以上的,得0.5分;5年以下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 (2)具有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证的,得0.5分。 |
安全负责人(2分) | (1)具有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有效期内),且配备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的,得1分; (2)从业年限≧25年的,得1分;从业年限20-25年(不含25年)的,得0.5分;从业年限10-20年(不含20年)的,得0.3分;从业年限10年以下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 | |||
造价负责人(2分) | (1)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执业资格证的,得0.5分; (2)具有建筑经济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的,得0.5分; (3)从业年限15年或以上的,得1分;从业年限10-15年(不含15年)的,得0.5分;从业年限5-10年(不含10年)的,得0.3分;从业年限5年以下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 | |||
其他专业负责人 (5分) | 除以上负责人以外,拟投入其他人员配备有: (1)配备建筑施工高级(或以上)工程师1人,建筑相关专业的工程师5人,环境工程工程师(或以上)2人,高处作业特殊工种人员2人、建筑电工特殊工种人员2人,得5分; (2)配备建筑施工高级(或以上)工程师1人,建筑相关专业的工程师3人,环境工程工程师(或以上)1人,高处作业特殊工种人员2人、建筑电工特殊工种人员2人,得2.5分; (3)配备建筑施工高级(或以上)工程师1人,建筑相关专业的工程师1人,环境工程工程师(或以上)1人,高处作业特殊工种人员1人、建筑电工特殊工种人员1人,得1分;其他不得分。 | |||
3 | 安全管理措施 | 5 | 技术方案响应情况 | 【优】有健全的安全施工保障体系,各项保证措施明确、具体、可行,得5分。 【良】有较健全的安全施工保障体系,各项保证措施较明确、较具体、较可行,得2.5分。 【中】有安全施工保障体系,各项保证措施一般,得1分。 【差】不满足上述情形的,得0分。 |
合计 | 20分 |
1、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扫描件等,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企业诚信档案信息 (略) 、相应业绩在信息库的网页信息截图。不提供项目名 (略) 、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 (略) 不一致:①项目名 (略) 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 (略) 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 (略) 存在对应业绩的, (略) 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
2、工程获奖: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信息打印页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质量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奖项。仅计算主承建单位业绩,作为参建单位获奖的业绩不作计算。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提供相关岗位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岗位证、毕业证书,职称证及职称网上查询页截图,投标截止时间近一个月或以上在投标 (略) 保证明扫描件;?造价师需提供执业资格证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信息截图;?特殊工种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http:/ *** )查询页截图;④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专业)证明要求: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http:/ *** )的查询截图及证书扫描件,无提交查询截图、证书扫描件及非建筑施工安全专业的不计分。⑤从业年限以毕业证发证时间起计。
3、第三方评价:提供认证体系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 *** )查询页截图。否则不得分。
4、研发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专利证书证明复印件及网页查询截图,网上查询截图 (http:/ *** ),不提供的不得分,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附件三 《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略) | 人数(人) | 基本要求 | 提供资料 |
项目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
技术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
造价负责人 | 1 |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 须提供相应证书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专职安全员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注:1、所有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相应证件扫描件和在本投标单位购买的近一个月(2022年4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人员仅指投标人自身人员。未提供相应的 (略) 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该人员不予计算得分; (略) 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 (略) 门允许企业在疫 (略) 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 (略) (略) 保的相关文 (略) 保的证明。上述人员不能互相兼任。
2、待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准备投标 (略) 有证件原件(包括有效的电子证书)备查,如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 (略) 门。
附件四:危险 (略) 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 (略) 分项工程清单
危险 (略) 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 (略) 分项工程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略) (略) 《危险 (略) 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略) 文”),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招标人根据设计文件的 (略) 文的规定列出“危险 (略) 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 (略) 分项工程清单”中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清单项,具体详见第5点“打√”标识。
投标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投标单位对清单中认为需要补充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投标单位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备注栏填上相关说明。
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下述第5点清单,在投标工程实施方案中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中标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5、危险 (略) 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 (略) 分项工程清单:
一、危险 (略) 分项工程清单 | 建设单位 | 投标单位 | 备注 |
一、基坑支护 | ( ) | ( ) | |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 ) | (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 ) |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 ) | ( ) | |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
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 ( √) | ( ) | |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
(四)高处作业吊篮。 | ( ) | ( ) | |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 |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 ) | |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 )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
七、其它 | ( ) | ( ) | |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 ) | (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 (略) 分项工程。 | ( ) | ( ) | |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 (略) 分项工程清单 | ( ) | ( ) | |
一、深基坑工程 | ( ) | ( ) | |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 | ( ) | |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 ( ) | ( ) | |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 ( ) | ( ) | |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 ( ) | ( ) | |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 ) | ( ) | |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 ) | |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 | ( ) | |
四、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 ( ) | ( ) | |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 ) | |
五、拆除工程 | ( ) | ( ) | |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 ( ) | ( ) | |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 ( ) | ( ) | |
六、暗挖工程 | ( ) | ( )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 ) | |
七、其它 | ( ) | ( ) | |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 ) | |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 | ( ) | |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 ) | |
(四)水下作业工程。 | ( ) | ( ) | |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 ( ) | ( ) | |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 (略) 分项工程。 | ( ) | ( )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略) -补充公告(4.24).pdf
- 地铁征收房屋拆除项目电子签名授权书.pdf
- 地铁征收房屋拆除项目关于基础资料说明.pdf
- 地铁征收房屋拆除项目关于图纸的说明.pdf
- 地铁征收房屋拆除项目关于资金来源说明.pdf
- 地铁征收房屋拆除项目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 地铁征收房屋拆除项目用地批文的说明.pdf
- 地铁征收房屋拆除项目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 地铁征收房屋拆除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确认书.pdf
- 地铁征收房屋拆除项目招标人声明.pdf
- 地铁征收房屋拆除项目招标申请函.pdf
- 上网稿-广州市轨 (略) 线工 (略) 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测量项目(2)(1).pdf
- 图纸).pdf
- 4.24上网稿-地铁拆除项目招标文件(无批注版).doc
- SL *** - *** .GZ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