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308-*-04-01-*
平水审批〔2024〕3号
平南县水利局关于平南县镇隆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取水工程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平南县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平南县镇隆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取水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平南县镇隆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取水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的结论和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平南县镇隆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取水工程建设方案。现向你公司出具《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
平南县水利局
2024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平南县水利局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审核,同意平南县镇隆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取水工程建设方案,主要核定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单位:平南县 (略) 。
二、工程名称:平南县镇隆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取水工程。
三、工程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平南县上渡街道芳岭村。
四、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取水泵站1座,新建泵站配电房3.0×3.0m2,安装三台潜水泵,型号为WQ2368-4165-150,单列式布置;新建变压电站1座,容量为160kVA,输电线路1km;铺设输水管道8964m。
(二)建设规模:新建取水泵站1座,安装三台潜水泵,型号为WQ2368-4165-150,设计规模630m3/h,单机设计流量260m3/h,设计扬程57m,单机功率75kw,规模为小(2)型泵站;主要工程建筑物级别为4级,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铺设输水管道8964m,管道设计流量为20.3~143L/s;新建变压电站1座,变压器容量160kVA,输电线路1km;新增灌溉面积1965亩;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
五、防洪及其他要求
(一)工程建设对冲边河整体河道演变趋势影响较小。在10年一遇设计洪水条件下,水位壅高为0.001m,壅水范围长1m,对河道行洪安全不会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河势稳定影响较小,岸坡稳定,工程运行管理和防汛抢险、施工期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较小,工程满足防洪要求。
(二)运行期要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防汛工作,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关注洪水险情,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应急抢险预案,并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三)运行过程中不得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杂物、废料,严格控制排污,以免对冲边河水质及行洪造成影响。
(四)运行过程中不得毁坏河堤,应采取措施确保河岸稳定。
(五)本决定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逾期未使用,本书自行失效。
六、附图
(一)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1)
(二)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2)
附图1:拟建工程平面布置图
附图2:取水泵站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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