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吊、平板车及工程车辆租赁招标公告
(略) 酒钢碳钢薄板厂炼钢区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需要,现拟对工程需租赁的汽车吊、平板车及工程车辆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通过五矿 (略) http://**)进行。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租赁汽车吊12台,型号;12t型号;25t型号;55t型号;70t型号;80t型号;100t型号;130t型号;220t型号;260t型号;400t型号;500t型号;700t
租赁高空作业车3台,型号;18m型号;25m型号;29m
租赁平板车4台,型号;6.5m型号;9.6m型号;13.5m型号;17.5m。
租赁普通货车1台,型号1.5t
租赁洒水车1台
汽车吊、平板车及工程车辆司机由现场租赁商提供。机械台班进场后每天根据现场使用情况由安环部、物供部、工程部、现场司机共同签字确认当日台班,每个台班9(小时)上班时间服从施工现场安排。
1.2工程建设地点:甘 (略) 酒钢宏兴钢铁厂施工现场。
1.3暂定租赁期:以具体台班为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1)需出具车辆检测合格证、驾驶员驾驶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 %);
(3)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用于该项目的机械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需附相关出厂证明,备案时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
(5)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工作。
(6)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 (略) 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一经查实,按无效标处理,且按照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规定处罚。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录入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必须填写。
3.2招标文件费200元,投标单位需转账到十七冶专用账户,并备注“单位名称-自采-酒钢碳钢薄板厂炼钢区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汽车吊、平板车及工程车辆租赁标书费”,中标与否售出不退,注意:请将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com),招标方录入后投标人方可登录后在【招标文件报价编制】的投标文件录入页面下载招标文件。
单位名称:中 (略)
开户行:建行马鞍山冶金专业支行
账号:3400 1658 8080 5032 9293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3日 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五矿 (略) 递交投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 (略) 冶金分公司
联系人:孙丽娟电 话:0555-*
招 标 部 门:物资采购管理中心
地 址:花 (略) 588号中国十七冶技术中心大厦
联系人:王太豪(项目)电 话:*
时 间: 2024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