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自行开展 (略) 二期项目验收工作,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略) 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福冈二期内科技二路北侧,站港公路东侧
联系人: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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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未发生重大变动,防治污染的设施完备,治理措施满足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满足主体工程环境保护的需要,《验收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要求,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后续要求
1、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落实企业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做好固体废物的台账和档案管理工作。
3、根据企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开展日常监测工作。
4、国家、地方对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按新的执行。
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27日),相关文件见以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