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 (略) 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经 (略) 公 (略) (略) 审核后预算总造价为 *** .26元[其中:预算价 *** .31元,安全文明施工费8666.85元,规费44474.03元(其中:社会保险费41307.37元,其他3166.66元),增值税 *** .07
元]。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 .31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8666.85元,规费44474.03元(其中:社会保险费41307.37元,其他3166.66元),增值税 *** .07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高于本工程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说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 (略) 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 (略) 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阳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建信 (略)
招标管理机构: (略)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