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 (略) 信丰分公司2022-2025年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2-D-E30472),招 (略) (略) 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 (略) 信丰分公司2022-2025年物业管理项目。
2.2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2-D-E30472
2.3招标内容: (略) 信丰分公司及各乡镇烟站(中队、客户服务部)厨师、保安、保洁、中转站装卸工等人员外包管理服务采购。
2.4项目规模:采购估算金额为140万元,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138万元。
2.5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响应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响应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响应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响应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3.2.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3.3 投标人需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核实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是否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核实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是否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核实投标人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是否存在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投标 (略) 列入行贿供应商“黑名单”(通过行业内网采购监管平台查询);
3.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招标人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委托的咨询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投标(响应、应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投标(响应、应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体缴税凭证或证明(如个人所得税);其他组织和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3.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须提供投标(响应、应答)截止时间前二个年度内任一期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投标(响应、应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告的,须提供在投标(响应、应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8供应商涉及采购项目相关案件查办过程中,有配合相关机构、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2年12月28日8:30至2023年1月4日17:30。
4.2投标人获取文件前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为“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供应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是否为“三年内存在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个人行贿行为的供应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是否存在“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天眼查”等企业信息查询机构,核实投标供应商之间,其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存在股权关联的企业,经协商可允许一家报名);将以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原件于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时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招标文件费用“转账凭证”*@*63.com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项目名称-包号(如有)-公司全称(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核实以上材料无误后通过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4.3.资料费:400元/份,售后不退(开户账号: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账号:*0472 ,汇款需注明“XX资料费”,汇款需以到账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7日15时00分, (略) (略) 公司四楼会议室(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路10号)。
5.2开标时间为2023年2月7日15时00分,地点同上。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国家局网站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略) (略) 公司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路10号
联 系 人:邹海瑜 0797-*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汉港凯旋中心19楼
赣州分公司地址: (略) 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商会大厦704室
邮 编: *
项目招标师:徐茂盛、卓晓锋
项目负责人:王畅、赵志华
联 系 人:王畅0791-*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账号: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0472
8.其他补充事宜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为保障招标、投标参与各方的人身安全,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防疫附件(见招标文件 防疫附件),并严格按照指南规定落实,积极配合招标人的工作,对不配合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进入开标现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人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进场人员必需提供《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方可进入开评标现场,除招标人及评标专家等现场填写外,其他投标单位人员均需加盖本人单位公章,至开评标现场递交《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 防疫附件 附件2)。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期: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