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
你街道《关于要求建设大沙乌岩庙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点的请示》(小办〔2022〕25 号)收悉。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以及《舟山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 2018-2035》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在大沙村乌岩庙建设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面积约 1680 平方米,建造墓穴约 650 穴,用于辖区坟墓拆迁安置和居民死亡安葬需要。
二、乌岩庙生态墓地性质属公益性,节地生态墓建设标准根据《浙江省公益性节地生态公墓、骨灰堂建设管理标准(试行)》,采取直接在墓穴安放骨灰盒的方式落葬,单穴的整个占地面积不大于 0.4 平方米,双穴的整个占地面积不大于 0.6 平方米, (略) 离地面的距离适当,一般不高于 20cm。墓碑实行平放或斜放,斜放的与地面的角度不大于 15 度。墓碑大小适宜,单穴的不大于 0.12 平方米,双穴的不大于 0.24 平方米,厚度小于10cm,墓穴间以绿化带相隔,尽量减少硬化面积。墓地绿化覆盖率达 80%以上。墓地建成投入使用时,绿地率不得低于墓区面积的 60%,满 5年后,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墓区面积的 90%。
三、墓地 (略) 统一负责规划、建造、管理、绿化,墓穴的规格、式样、价格要做到基本统一,对拆迁坟墓遗骨实行二次火化安葬。
四、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 号)文件要求,公益性墓地墓穴出售价格和管理维护 (略) 门核定,公益性墓地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并做好台账资料。
五、接此批复后,请按规定及时向国土资源、 (略) 门办理相关手续。该墓地于 2023 年 4 底前建设完成。
舟山市 (略)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