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馆2025年投入使用的公务用车共34辆。为确保2025年度公务用车正常使用,根据有关规定,需开展2025年度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项目的采购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殡仪馆2025年度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项目
二、采购内容
包组 | 货物名称 | 货物型号/标准 |
包组一 | 车用汽油 | GB *-2016(车用汽油) |
包组二 | 车用柴油 | GB *-2016(车用柴油) |
报价人可选择任何一个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报价,符合本方案有关规定的,可同时成为以上2个包组的成交供应商第一候选人。
三、采购方式
以“公开询价、价低者得”为原则,通过 (略) 站发布采购公告实行自主采购,确定服务供应商各1名。
四、采购金额
包组一:*元。
包组二:*元。
各包组成交后,具体结算金额按我馆实际需求而定。如合同有效期内,我馆车辆用油需求加大,可相应增加采购总金额,但增加后,总额控制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内。其中,包组一的采购总额不超过*元,包组二的采购总额不超过1.*元。
四、合同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采购需求
(一)服务要求
1.因我馆行业特殊性以及车辆加油的便捷性、及时性、保障性等方面需求,报价人需在我馆所在地( (略) 东 (略) 2号)4公里范围内设有所属加油站(需提供高德地图点对点 (略) 线截图纸质件作为佐证材料)。
2.成交供应商为我馆提供加油服务的加油站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资格条件设立,所提供的油品来源合法,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成交供应商应当诚信服务,足额足量为我馆车辆加注油品,不得“缺斤少两”。
4.在为我馆车辆加油前,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应按规范对车辆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提示,司乘人员不遵守有关安全要求的,不得给予加油。若成交供应商在实施加油服务过程中出现任何违法违规或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行为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合同有效期内不论何种情况,每日24小时内,我馆车辆进入成交供应商加油站加油,均能受到良好的服务。
6.成交供应商应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的监督,为我馆车辆加油时,不得往汽车油箱以外的其他容器加注,不得徇私作假。
7.如发生成品油供不应求的情况时,成交供应商应优先为我馆车辆加油。
8.成交供应商应“一车一本”登记我馆车辆加油信息,每次加油时,必须在签收单上准确记载油品的名称、数量、单价、总价、我馆单位名称、车牌号码、车辆公里数、加油时间等基本情况,并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二)报价要求
1.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本项目报价应包括:货物本身、运输、保管、验收、税费、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等一切费用。
3.本项目要求报价人以每升油品的优惠金额(下称“报价优惠额”)进行报价,即每升油品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挂牌零售价减去报价优惠额后进行结算,计算公式为:结算金额(含税)=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当天的挂牌零售价-报价优惠额。
例如:成交供应商所报的汽油优惠金额为*/升,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当天的95#或92#汽油挂牌零售价为*/升,我馆车辆当次加油数量为50升,那么该车本次加油的结算金额(含税)为(*-*)×50升=355元。
4.报价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每升油品的报价优惠额不低于0.4元(即报价人承诺每次为我馆车辆所加油品的单价比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当天的挂牌零售价优惠不低于*),报价优惠额低于*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评审。如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面向社会公众销售的油品,其单价优惠金额(下称“动态优惠额”)大于报价优惠额的,则我馆车辆当次发生的加油费用的优惠金额按动态优惠额计算。
例如: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某日面向社会公众销售的汽油,其单价动态优惠额为*/升,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当天的95#或92#汽油挂牌零售价为*/升,我馆车辆当次加油数量为50升,那么该车本次加油的结算金额(含税)为(*-*)×50升=350元。
(三)结算方式
本项目每月结算一次,即次月结算上月发生的加油费用。次月5日前,双方完成对账,次月10日前,成交供应商向我馆开具全额发票,我馆在月底前内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支付相应款项。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对账完成时间、发票开具时间延迟等,我馆完成支付的时间可相应延迟。特殊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延迟支付时间。
六、评审方式
(略) 派员现场监督、我馆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符合本方案有关条件且报价优惠额最高者即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第一候选人。如出现2家或2家以上报价人的报价优惠额最高的,则确定所属加油站离我馆所在地距离最短者为成交供应商第一候选人。
七、报价所需提供证件材料
报价人需提交的报价文件需包含以下证件(材料):①《 (略) 殡仪馆2025年度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项目报价单(汽油)》(详见附件1);②《 (略) 殡仪馆2025年度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项目报价单(柴油)》(详见附件2);③针对本项目的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④营业执照;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⑥显示所属加油站与我馆所在地距离的高德地图点对点 (略) 线截图。以上资料,除报价单、响应承诺函需提供原件以外,其他资料均可提供复印件,但需加盖公章。
特别提示:①报价人同时对2个包组进行报价的,应按上述要求单独提供完整的报价文件;②报价人须对本方案所有要求及有关事项全部响应响,否则即为无效报价,不得参与评审。
八、特别说明
各报价人必须清楚,获取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资格并不意味着获得采购包组对应金额的采购订单,我馆无法保证合同期内的采购总额。
有合作意向的报价人应于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向我馆提交报价资料,每日的受理时间为8:00至16:00。报价资料袋必须密封, (略) 用纸条贴封,纸条写上报价人名称加盖报价人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联系人:李小姐、霍先生
联系电话:(0760)*
联系地址: (略) 东 (略) 2号( (略) 殡仪馆办公室)
附件:1. (略) 殡仪馆2025年度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项目报价单(汽油)
2. (略) 殡仪馆2025年度公务用车定点加油项目报价单(柴油)
(略) 殡仪馆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