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3年度天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布,请按照以下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实施满一年,各承办单位应当依照按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书面报告县政府。
四、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参照县政府目录格式抓紧编制本单位年度目录,最迟须于3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将正式文件的电子版及公开网址报送县司法局戴迪雅(联系方式:0576-*,邮箱:*@*26.com)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天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 主体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天台县农药肥料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回收与处置实施方案 | 县政府 | 县农业农村局 |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试行办法的通知》 《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指导意见》 | 1. 公众参与 2. 合法性审查 3. 集体讨论 | 2023年2月 |
2 | 天台县普惠托育公共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 | 县卫生健康局 | 《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 1. 公众参与 2. 合法性审查 3. 集体讨论 | 2023年2月 | |
3 | 天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中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 《 (略)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 | 1. 公众参与 2. 专家论证 3. 合法性审查 4. 集体讨论 | 2023年4月 | |
4 | 天台县赤城街道、始丰街道、福溪街道个人建房规划管理若干意见 | 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略) 城乡规划条例》 《天台县中心城区个人建房规划建设管理若干意见》 《天台县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实施意见》 | 1. 公众参与 2. 专家论证 3. 合法性审查 4. 集体讨论 | 2023年4月 | |
5 | 2023年度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 | 县政府 | 县综合行政 执法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略) 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 | 1. 公众参与 2. 合法性审查 3. 集体讨论 | 2023年4月 |
6 | 天台县茶园水库工程 | 县水利局 | 《 (略) 椒江流域防洪规划》 | 1. 公众参与 2. 专家论证 3. 风险评估 4. 合法性审查 5. 集体讨论 | 2023年4月 | |
7 | 天台县“微改精提”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中共中央 (略) 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 《 (略) 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 (略)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1. 公众参与 2. 合法性审查 3. 集体讨论 | 2023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