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集美区灌口镇厦门汽车工业城零部件配套中心(四期)灌口大道253号工业厂房5层(分层转让)
标的明细:
备注:
1. 本次拍卖允许联合竞买,标的1-标的5各标的联合竞买人数量最多2个。报名时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且联合体成员须承担连带付款责任。成交后,联合竞买人可分别与转让方签订相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 竞买保证金100万元/个标的;[100万元]为不定向保证金,每份[100万元]只可拍卖成交一个标的,缴纳[100万元]份数与可成交标的的数量相同。
3. 标的溢价部分将按照单元建筑面积进行分摊。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以实际办理不动产权证信息为准!
标的位置: (略) 集美区灌口大道253号
集美汽车小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集美区灌口大道253号
点击上方地图,查看详细定位!
土地性质用途:出让 / 工业
土地使用期限:50年
自2006年12月29日至2056年12月29日止
层高:二层约4.6米,三层及以上楼层约4米。
荷载:二三层约7.5KN/㎡,四层及以上约5.0KN/㎡,1KN=0.102吨。
电梯:共2台,货梯1台(2吨),客梯1台(1.6吨)。
消防:按*类厂房机加工行业考虑,设置室内消火栓,消防喷淋系统。
供配电:工业用电
建筑结构:钢混结构,约2018年建成。
产权证:标的厂房均为一手可售商品房,尚未办理产权证,每个单元1本产权证,每层可办理2本产权证。
楼栋配套:标的楼栋负一楼为地下车库,可租。
交通配套:位于集美灌口片区,南靠沈海高速(厦漳泉高速)公路,324 国道贯穿整个汽车工业城。距鹰厦铁路前场站约 5.7 km(福厦高速铁路位于工业区南侧),距东渡港区和海沧港区约 25 km,距厦门国际机场约 22 km,交通运输便利。
园区简介:目前园区内入驻工业企业多,产业园办公及生产制造氛围好。园区内有小型商业配套,如洗车店、便利店、食堂、建融家园公寓等。
重要提示
本次拍卖标的大部分带租约,请务必提前与我司联系预约,须由我司工作人员带领方可看样,请勿自行前往!
咨询热线:
吴女士 159 8092 9633
毛女士 181 0609 1101
黄女士 186 0600 5033
平面参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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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以实际办理不动产权证信息为准!
标的实景图
图片仅供参考,以实际看样为准! 租赁情况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以实际租赁合同为准! 拍卖公告 受国企委托,兹定于2024年2月6日上午10时00分,在建发线上拍卖平台E建拍http://**)公开拍卖:集美区灌口镇厦门汽车工业城零部件配套中心(四期)灌口大道253号工业厂房5层(分层转让)。 竞买流程: 1. 联系拍卖行,预约看样; 2. 在保证金缴交期限内,将相应的竞买保证金汇入厦门 (略) 指定账户; 3. 竞买人应于截止时间前持保证金汇款单、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指定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否则视为弃权。 4. 如期参与拍卖会。 看样时间: 即日起 — 2024年2月5日 请先与拍卖行联系,预约确认看样时间 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2月5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交账户: 竞买人应于报名截止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厦门 (略)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820 8101 8810 001 报名地址: (略) 思明区展鸿路83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B座38层(建发拍卖行) 费用承担: 1. 标的办理不动产登记应缴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2. 应缴拍卖机构佣金由买受人承担,在拍卖成交当日由买受人直接支付至建发拍卖行指定账户。 付款期限: 1. 拍卖成交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应向转让方账户支付全额购房款(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购房款的部分价款); 2. 在转让方收取全额购房款且建发拍卖行足额收取拍卖佣金后,转让方与买受人签订相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竞买须知: 1. 上述标的产权性质为厂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厂房的用途为工业用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若改变原土地用途的, (略) 、县 (略)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否则一切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本次拍卖部分标的以物理格局现状(即房屋改造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同意以现状受让该房屋,转让方不负责恢复房屋原状。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标的格局与产权证所载信息不一致而拒签房屋买卖协议、支付成交尾款或拒绝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及拍卖人恢复格局、退款等,否则视为违约。 3. 上述部分标的已出租,租赁期限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上述标的原租赁合同承租人报名竞买即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必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携带租赁合同原件及身份证明材料等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或未按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4. 上述标的交付之前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及物业管理费等)由现承租户承担,转让方对此不承担连带付款责任。对于已经出租的标的,标的权属变更之前的租金由转让方收取,标的权属变更之后的租金由买受人收取,转让方与承租人签署的租赁协议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至买受人,由买受人重新与承租人签署租赁协议。 5. 上述标的包含原承租户等在使用期间自行增扩建、改造的附属物、构筑物和建筑物,对于以上部分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管理、使用和恢复;如原承租户等增扩建、改造过程中无报批报建手续的,买受人须自行负责拆除该部分附属物、构筑物和建筑物,买受人不得以上述部分无报批报建手续或者存在违建风险为由主张撤销或解除拍卖成交及本次交易合同,也不得因此向转让方、拍卖人主张赔付任何损失。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交付,买受人对标的厂房的以上风险与情况已经充分知悉并同意按照现状受让上述标的,若本次交易合同或部分条款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被认定为无效的,买受人同意转让方对此没有任何过错,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得因此要求转让方赔偿任何损失。若买受人违反本条约定导致转让方遭受损失的,买受人应当赔偿转让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咨询热线: 吴女士 159 8092 9633 毛女士 181 0609 1101 黄女士 186 0600 5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