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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标题 : | * 年 (略) 南安分公司南 (略) 全 (略) 所监控项目 | 创建日期: | *** 15:37:00 | |
是否终止: | 否 | |||
* 年 (略) 泉州分公司南安 (略) 所监控采购项目 中选人公示 * 年 (略) 泉州分公司南安 (略) 所监控采 (略)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评选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中选人推荐如下: 第一中选人 单位名称:【福建省 (略) 】 中选金额:【 *** .00元人民币(不含税); *** .20元人民币(含税)】 质量:【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评选情况:【本项目 * 年12月28日开始评选, (略) 成员5名。本项目共2名参选人参与参选。 (略) 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采用综 (略) 有递交的 (略) 了评审。经评审,福建省 (略) 综合排名第1】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公示期: * 年1月4日至 * 年1月7日。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 (略) 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 (略) 理、 (略) 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蒋恭楷【 *** 】 邮箱地址:【 * *** 】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 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