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黑龙江省红岗区大庆昆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保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红岗区大庆 (略) 环保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大庆 (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附监测报告、专家意见等)
公示时间:2024年07月08日-2024年08月0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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