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1项目—土建施工现因工程需要,须采购 自保温砌块 ,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地点 : (略) 天山区碱泉一街780号(自治区退役 (略) 内)
2询比价内容:自保温砌块
材料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自保温砌块 | 350*240*600 | M3 | 888.8 | |||
合计 | 888.8 |
备注:1.报价中注明为: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包含到达招标人指定收货地点价:单价包含税费、制作费、包装费、设计费、检测检验费、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运输中的损耗费用、装卸费用、等发生的所有费用。
2.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付至到货货款的70%,竣工决算后付至总货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自竣工之日起计算,质保期2年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3.现行的国家标准:产品验收达到国家标准及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随货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资料,满足施工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 (略) 提出的相关规范要求。
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表格样式逐项填写,格式不允许修改。投标人所报价格为交付价格,一切少报、漏报项目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材料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5.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投标兵团城建集团相关项目。
6.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返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 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投标兵团城建集团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