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福达游艇及船用配件扩建项目 | 长汀县策武镇河梁村中坑口14-3号 | 福达(长汀) (略) | 福建 (略) | 福达(长汀) (略) (略) 长汀县策武镇河梁村中坑口14-3号,公司原有年产580吨游艇及船用配件生产项目已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和自主验收。因公司发展需求, (略) 北侧的一栋六层厂房,建筑面积约2735.66m2,1层作为机加 (略) ,2至6层作为仓储使用,现有仓库拟改建为注塑车间、打包车间和研发车间,现有打包车间拟改建为震抛车间,并新增一条浸塑生产线,对抛光工艺进行技术改造,部分工件改为机械自动化抛光。项目购置注塑机、烤箱等生产设备,新增生产能力为420t/a船用五金配件(接头、天线座、支架等),改扩建后全厂产能为1000t/a船用五金配件。该项目未经环评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 (略) 长汀 (略) 查处。 | (一)水污染防治。 (略) 雨污分流;震动抛光机废水、等离子抛光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 (略) 理后回用与震动抛光;、注塑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除尘废水 (略) 理后回用于喷淋除尘,不外排;本次改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二)大气污染防治。下料激光切割产生的粉尘和喷砂产生的粉尘经由各自配套的袋式除尘 (略) 理后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 (略) 理后排放;人工抛光粉尘经水喷 (略) 理后排放;严禁以再生塑料为生产原料,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后由不低于15m 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 (略) 生 (略) ,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场所,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金属边角料、废金刚砂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综合利用;沾染切削液的金属碎屑、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切削液桶、废机油桶、废浸塑桶)、废油桶、沉淀池污泥、废抛光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清运。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本项目建成后新增非#烷总烃0.166t/a。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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