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时间:2023年04月25日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唐山曹妃甸十八加物流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关于唐山曹妃甸十八加物流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唐山曹妃甸十八加物流中心项目勘察设计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未提供开展本项目方案设计的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 回复1: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2招标范围进行方案设计编写。 问题2:招标文件未提供开展本项目方案设计的基础资料用地红线及规划条件。 回复2:本工程位于曹妃甸港区甸头区域,拟建曹妃甸甸头区矿石中转物流项目用地东侧,甸头1号路北侧,甸头立交桥西侧。规划设计条件在方案设计阶段办理。 问题3:招标文件未提供开展本项目方案设计的基础资料用地红线内及周边的地形图。 回复3:本项目用地红线内及周边的地形图待本项目招标后,由中标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问题4:招标文件未提供开展本项目方案设计的基础资料用地 (略) 政条件图。 回复4:本项目用地 (略) 政条件图待本项目招标后,由中标单位根据设计需要同规划主管部门对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原2.2.4(1)同类业绩: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每有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物流场站的设计项目)的设计业绩得1分,满分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更正:2.2.4(1)同类业绩: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每有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物流场站的设计项目)的设计业绩得1分,满分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唐山建标工程 (略) 2023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