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140号首层自编之一1、2号 【广交所挂牌项目】 意向报名
- 地 址:
(略) (略) (略) 140号首层自编之一1、2号
- 项目编号:
GZ2024DG(略)
-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 面积:
123.77 ㎡
- 截止时间:
2025-01-03
- 租赁期限:
3 年
- 出租用途:
工业仓储,其他
- 其他说明:
政府部门核准的有关用途(不可作居住用途及员工饭堂)
- 特 色:
交通便利
- (略) 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
期待您的参与!报名指引。
出租标的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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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元/月/总面积 | (略) 上报名 | 是 |
价格说明 | 不涉及管理费,首年月租金为4680元,并从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3%. | ||
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结算,由承租方在每月的第5日前以转账付款方式向出租方缴纳.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资产概述 | 租赁物位于侨燕苑 (略) 内,9层总高住宅楼底部,钢筋混凝土结构。 | ||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 |||
标的所在地址 | (略) (略) (略) 140号首层自编之一1、2号 | 标 (略) 域 | (略) |
出租类别 | 出租用途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123.77 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3 年 |
出租面积描述 | 出租建筑面积为123.77平方米。 | ||
免租期限 | 免租期为1个月。 | ||
特色 | 交通便利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房地产证 | ||
权证编号 | 穗房地证字第(略)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363.77 |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车间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略) 运输分公司 | ||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不涉及优先权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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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2-20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
补充延牌说明 |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个周期。 | ||
看样事项 | |||
组织交易方式 |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交易条件 | 1.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承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1%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如高于挂牌价格成交,则承租方须另外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增值服务费,按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增值部分的5%计算。交易服务费可在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广州产权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成交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 | ||
交易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是否收取交易保证金 | 是 | ||
交易保证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固定交易保证金,金额为 (略).00 元。 | ||
交易保证金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意向方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以本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广 (略) ,账号:(略),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 ||
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处置方法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本所应收服务费后,划转交易保证金余额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及安全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另行支付,如有 (略) 退还承租方。 | 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以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 (4)意向方须知悉并签署《挂牌期间项目知情承诺书》(详见附件)。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二、出租标的证载产 (略) (略) (2023年8月1日起由 (略) 吸 (略) (略) ,变更为 (略) 运输分公司, (略) 运输分公司为实际产权人),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授权,承租方需与出租方、 (略) 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赁期内,因政府征地、收储、拆迁、建设、规划调整、公交站场建设、产权变更、产权人企业改制、现场无法提供用电或因产权人自身发展需要或产权人上级部门总体规划需要提前收回租赁物业等原因导致本物业无法继续出租的,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方需无条件向出租方或产权人退回租赁物业,并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合同相关款项,三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四、合同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缴纳相当于首月租金3.5倍的合同保证金作为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无违约并结清所有费用、办清一切移交手续后,出租方或管理方可在30日内无息向承租方退还。 五、非经出租方和产权人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进行转租(包括分租)、转让、转借、设定质押或与他人互换物业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和产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如确需转租的,须由承租方向出租方或产权人提出书面申请,签署书面转租承诺,并自愿增加不少于一倍履约保证金作为转租保证金,由出租方决策审批同意后方可转租,转租合同应交出租方备案。 六、出租标的的证载用途为车间,出租方提供现有相关资料,以方便承租方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但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前了解出租方所能够提供的上述资料是否齐备或是否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否则合同生效后,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未能提供足够的资料为由拖欠、减少、不交租金或解除合同的抗辩。有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七、承租方负责租赁范围内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承担维护保养费用。 八、承租方因自身需要对租赁范围内进行装修、装饰或增加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向出租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进行报批及备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依法办理报批手续或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施工许可凭证后方可动工。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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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 | 是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 (略) (略) 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广 (略) 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广 (略) 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广 (略) (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广 (略) 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广 (略) 和出租方所有。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2)提供意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 (3)已签署的《挂牌期间项目知情承诺书》; (4)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自然人应提交: (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 (2)提供意向方在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 (3)已签署的《挂牌期间项目知情承诺书》; (4)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承诺书 | 详见附件《挂牌期间项目知情承诺书》。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广 (略)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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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申请与承诺 | |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联系人信息
交易机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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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董小姐、谭小姐、林小姐 | ||
联系方式 | 020-(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