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11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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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略) 于洪区黄海路16*,于洪政务服务中心九楼2号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 意见(审 批或核准 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扩建项目 | (略) 于洪区沙岭街道沙岭村 | (略) | 沈阳 (略) | 项 (略) (略) 于洪区沙岭街道沙岭村,项目东侧为欧森国际整木家居,南侧隔沙兴路为沈阳景恒 (略) ,西侧隔文沙街为慕郎格门窗加工厂、北侧隔沙明路为沈阳 (略) 。 既有项目占地面积为8861.9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座生产厂房、库房、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项目以原纸、水性油墨、水处理药剂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调墨、印刷、复卷等工艺,年生产印刷装饰纸1650吨。 本项目项目为扩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6.50%。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在2#厂房新增印刷机、热压机等设备。项目以原纸、水性油墨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调墨、印刷、复卷等工艺,年生产印刷装饰纸215吨,以板材、浸渍胶膜纸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通过热压、切边等工艺,年产人造板材5000张。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印刷装饰纸1865吨、人造板材5000张。 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后,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的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布局进行项目建设。 | 同意 | / | 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 项目废气主要为印刷废气、热压废气、切边废气和天然气燃烧机废气。 2.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处理能力:10吨/天,处理工艺:“絮凝沉淀+陶瓷膜”),回用于设备清洗。 3.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印刷机、热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 4.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除尘灰、废印刷图样模板、废油墨桶(瓶)、污水处理站污泥、废过滤膜、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机油(桶)等。 二、减缓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热压和切边工序采用一体化设备,产生的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引至旋风除尘器处理后,与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的印刷废气,共同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醛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非*烷总 (略) 《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1-2019)表1要求。 天然气燃烧机配备低氮燃烧装置,废气通过1根13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根据“报告表”,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各工序均位于封闭厂房内,根据“报告表”,厂界处颗粒物、*醛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非*烷总 (略) 《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1-2019)表2要求。 项目选用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活性炭每50天更换1次,单次更换量0.56吨,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总量为0.068吨/年。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处理能力:10吨/天,处理工艺:“絮凝沉淀+陶瓷膜”),回用于设备清洗。根据“报告表”,pH、生化需氧量、悬浮物、色度等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标准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印刷图样模板、废油墨桶(瓶)、污水处理污泥、废过滤膜、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机油(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经相应容器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现有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除尘灰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