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略) 年加工*头生猪定点屠宰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加工*头生猪定点屠宰厂项目。
建设地点:河 (略) 赵县南柏舍镇俞家岗村新华大 (略) 交口。
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构筑物包括综合屠宰车间、办公室、门卫及其他附属设施。主要设置1条500头/d(*头/a)生猪屠宰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待宰圈、喷淋设备、托胸活挂输送机、三点式电击晕机、刺杀放血系统、洗猪机、浸烫池、刨毛机、清洗设备、机器人自动劈半机、带式劈半锯、输送系统及操作工作台等共计26台/套。项目建成后年定点屠宰生猪*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北 (略)
通讯地址:河 (略) 赵县南柏 (略) 与新华大街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胡总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河北拓邦 (略)
四、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生 (略) 址(http://**_*.html)下载。
五、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和途径
即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前,公众均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河北 (略)
2024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