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区 (略) 垃圾分类屋(亭)提升改造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事项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⑧其他:”中“f.各潜在投标人(须为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全部货物和服务内容的供应商)如需对本项目提出质疑,质疑函的格式应当参照财 (略) 站提供的质疑函范本,按照招标文件中关于质疑函的约定(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将符合要求的质疑函,以书面形式(不接受邮寄或邮箱)现场 (略) (略) 红岩新村5栋501室,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需同时提供质疑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质疑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否则将不予受理。”修改为:“f.各潜在投标人(须为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全部货物和服务内容的供应商)如需对本项目提出质疑,质疑函的格式应当参照财 (略) 站提供的质疑函范本,按照招标文件中关于质疑函的约定(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将符合要求的质疑函,以书面形式(不接受邮寄或邮箱)现场 (略) (略) (略) 梅岭新村31幢12层(中国邮政大楼),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需同时提供质疑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质疑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否则将不予受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管理和 (略)
地址: (略) (略) (略) 梅林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98-(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虬江街道迎宾大道9号三明中关村科技园31号楼2单元2层
联系方式:0598-(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璟婷
电话:(略)
(略)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