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柘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申请,我局拟对柘荣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一期)项目进行规划条件核实,经对照原审定总平面图,该项目绿地率满足原审批要求,但绿地平面布置发生局部调整,我局根据《 (略)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办法(试行)》,现拟按实施现状给予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现履行公示7个工作日(2022年 月 日-2022年 月 日),告知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以书面的法定形式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本局收件地址: (略) 79号 柘荣县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93-*
规划监督单位:柘荣县自然资源局
监督电话:0593-*
附件:柘荣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一期)项目方案优化调整内容
柘荣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
柘荣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一期)项目 方案优化调整内容
1、经济技术指标:
无变化
2、绿地位置调整:
(略) 沿人行道处绿化取消。原篮球场取消,改为绿地。
3、总平面布局等内容:
详见附件:公示附图
4、监督信息:
建设单位:柘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设计单位:福建省建 (略)
监督单位:柘荣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