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单位受柳江略委托,拟对柳略市管理系统租用及设备采购项目(LJG17-103)略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17年#月#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单位反映,以便我单位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要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贵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它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单位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夏婷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X市屏山大道95号驾鹤商业街4号楼616室
附件:
略中心
2017年#月#日
附件 附件.zip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