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3〕157号)和《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32号)的安排,垫江县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共*元。按照《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 (略) 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58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资金使用方案。
公示期限: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5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郑老师 *
附件:2024年垫江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8月8日
附件
2024年垫江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3〕157号)和《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32号)的安排,垫江县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共*元。按照《 (略) 农业农村委员会 (略) 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58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资金使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做好生猪产业发展,以促进生猪生产 (略) 场供应为目标,支持生猪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智能化生产, (略) 场风险能力,保障我县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资金来源
《 (略) 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3〕157号)和《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32号),共下达垫江县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元。
三、资金使用安排
1.支持大型猪场智能化建设。安排资金*元,用于支持1个常年存栏能繁母猪1000头或年出栏*头的生猪养殖场实施智能化养殖升级。(指导单位:畜牧生产站)
2.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升级。安排资金*元,用于支持常年存栏生猪500头以上,且土地、环评、动物防疫等手续齐全且有技改扩能意愿和条件的传统式中小规模猪场或生猪规模养殖场养殖环节设施设备标准化改造升级。(指导单位:畜牧生产站)
3.支持生猪规模养殖企业金融贷款。安排资金*元,对全县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及年出栏肥猪能力达到5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企业,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用于购买饲料、种猪、仔猪及修建猪场等方面支出向国家批准成立的商业银行借款产生的利息进行贴息。(指导单位:畜牧生产站)
4.支持畜禽粪肥资源化利用社会化服务。安排资金*元,培育畜禽粪肥资源化利用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实施畜禽粪污收、贮、运、施一体化服务补助。(指导单位:农经站、畜牧生产站)
5.支持农村生猪小散养殖。安排资金*元,用于培育乡镇生猪小散养殖示范户,进一步提升小散农户生猪饲养积极性,逐步恢复生猪散养数量,推动生猪产能调控。(指导单位:畜牧生产站)
6.支持病死生猪集中无害化处理。安排资金*元,支持专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企业集中收运、存贮、处理。(指导单位:动物卫生监督所)
7.支持生猪产业信息化建设。安排资金*元,实施全县生猪产业信息化建设。(指导单位:动物卫生监督所)
8.支持生猪产业发展技术推广。安排资金*元,用于生猪生产、防疫等方面的技术培训推广。(实施单位:畜牧生产站)
以上资金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可调剂使用,结余部分转下年用于生猪产业发展。
四、实施要求
县农业农村委根据项目要求,符合条件的养殖业主自愿向乡镇申报、乡镇初审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委,县农业农村委经相关业务指导单位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 (略) 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将下达项目。项目完成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及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审查程序。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是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关注社会民生的具体体现。建立奖励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审核和公示程序,杜绝优亲厚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加强资金监管。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等部门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加强工作中的协调和沟通。县农业农村委负责资金使用的组织、协调、拨付及绩效评估,项目由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不得擅自扩大支持范围,不得挪作他用,保证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奖励资金真正发挥作用。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认定工作不严、不实、不细,导致问题多、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