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概述:赣州市章贡区东郊路8号滨江东方胜境小区十套房产(住宅)分别转让
1、资产所在位置: (略) (略) 8号13栋1单元701 证载面积66.84 赣房权证第S(略)号 (略) 赣州公司 闲置
2、资产所在位置: (略) (略) 8号2栋2单元603 证载面积90.02 赣房权证第S(略)号 (略) 赣州公司 出租租赁到期时间:2025年3月31日
3、资产所在位置: (略) (略) 8号14栋2单元604 证载面积89.66 赣房权证第S(略)号 (略) 赣州公司 闲置
4、资产所在位置: (略) (略) 8号3栋2单元605 证载面积65.44 赣房权证第S(略)号 (略) 赣州公司 闲置
5、资产所在位置: (略) (略) 8号13栋1单元601 证载面积 69.88 赣房权证第S(略)号 (略) 赣州公司 出租 租赁到期时间:2024年12月31日
6、资产所在位置: (略) (略) 8号3栋2单元608 证载面积65.44 赣房权证第S(略)号 (略) 赣州公司 闲置
7、资产所在位置: (略) (略) 8号1栋A座3单元504 证载面积 100.39 赣房权证第S(略)号 (略) 赣州公司 闲置
8、资产所在位置: (略) (略) 8号3栋2单元508 证载面积 65.44 赣房权证第S(略)号 (略) 赣州公司 出租 租赁到期时间:2024年12月31日
9、资产所在位置: (略) (略) 8号3栋2单元405 证载面积 65.44 赣房权证第S(略)号 (略) 赣州公司 出租 租赁到期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0、资产所在位置: (略) (略) 8号3栋2单元305 证载面积 65.44 赣房权证第S(略)号 (略) 赣州公司 出租 租赁到期时间:2025年1月31日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4]第2188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清单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作为任何依据保证,如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存有差异,差异部分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得因此影响成交行为,亦不得因此调整成交价格。转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承担因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差异而产生的任何责任,具体交付资产以现场交付实物为准。
3.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所 (略) 划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自行了解,确认是否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受让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即表明在决定竞买前已亲自实地踏勘标的,完全接受与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和损失。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标的资产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结构、面积、完整性等方面的瑕疵为由,悔标、退标、拒付价款以及对本次交易提出任何异议或其它诉求。
5.本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时间前,意向受让方如需看房请先来电至省产权交易所预约。意向受让方到现场看房时需服从转让方的管理要求。
6.本项目有部分房 (略) 于出租状态,承租方不放弃优先权,具体信息详见《资产清单》。请点击链接下载附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5.【交易税费】
(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
(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略) 络竞价方式的,受让方还须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的规定收取。
(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转让方应自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权证变更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负责清场按交付时标的资产现状与受让方进行移交,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和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管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发生的则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办理权证变更期间,转让方应配合缴纳应承担的税费和提供必需的材料手续。因受让方的原因无法办标的资产权属变更手续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周女士、胡女士0791-(略)、(略)。